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07:28
60、利斯特
约瑟夫·李斯特是发明和推广外科防腐技术的外科专家。他于1827年生于英国尤普顿。他是伦敦大学学院的优等生,于1852年在该院获得医学学士。1861年他成为格拉斯哥皇家医院的外科医生,一直干了八年。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发明了外科防腐技术。
在格拉斯哥皇家医院,李斯特主持新外区病房工作。他深为这里出现的术后高死亡率而感到惊恐不安。严重的感染如坏疽等是一种常见的术后并发症。李斯特尽力使病房保持十分清洁,但是这并不能足以避免高死亡率的发生。许多医生坚持认为医院周围的“瘴气”(有毒蒸汽)是引起这些感染的原因,但是这一解释并不能使李斯特感到满意。
随后在1865年,李斯特读到了路易·巴斯德的一篇论文,豁然开朗,认识了疾病细菌学说。这给李斯特提供了关键的思想。如果感染是由细菌造成的,那么防止术后感染的最好办法是在细菌进入暴露的伤口之前就将其消灭。李斯特用石炭酸做灭菌剂,建立了一套新的灭菌法。他不仅在每项手术前认真洗手,而且还确保要使用的器皿和敷料都做彻底的卫生处理。实际上他在一个时期里甚至向手术室空中喷洒石炭酸,结果术后死亡率有了戏剧性的下降。从1861年到1865年期间,男性急诊病房中的术后死亡率为45 %,到1889年减少到 15 %。
李斯特第一篇杰出的灭菌学论文发表于1867年。他的观点并未即刻被人们所接受。1869年他被任命为爱丁堡大学临床外科学教授。在任职七年期间,他名扬四海。1875年他到法国观光,宣讲他的思想方法,翌年他在美国做了一次类似的旅行;但是尚未能说服大多数听众。
1877年李斯特被任命为伦敦皇家学院临床外科教授,一任就是十五年之久。他在伦敦做的灭菌外科演示实验,引起了医学界的浓厚兴趣,接受他的思想的人在不断增多。到李斯特享尽天年之时,他的灭菌原理在医学界被普遍接受。
李斯特由于其开拓性的贡献而得到了许多荣誉。他就任皇家学会主席达五年之久,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私人外科医生。李斯特结过婚,但无子女。1912年在英国的瓦尔摩,他正准备欢度八十五大寿,不幸溘然长逝。
李斯特的发现使外科学领域发生了彻底的革命,拯救了千百万人的生命。今天不仅死于术后感染的患者极为少见,而且也救活了许多这样的人:如果感染的危险还象前一个世纪一样大的话,他们是不会愿意接受手术治疗的。而且现在的外科能够做那些早先认为感染危险如此之大以致被列入禁区的复杂手术。例如,一个世纪前,开胸手术一般不予以考虑。虽然现今的无菌外科技术和李斯特的灭菌方法有所不同,但是前者与后者所涉及的思想基本相同,是李斯特原理的扩展。
人们可能会认为李斯特的思想显然是巴斯德思想的必然产物,因而不应该把任何重大功劳归于李斯特。然而尽管巴斯德写出了论著,却仍然需要某人来发明和推广灭菌技术。把李斯特和巴斯德都列入本书并不等于把同一发明照样叙述两遍。疾病细菌学说的应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若把这一成就按劳分配的话,巴斯德、雷汶胡克、弗莱明和李斯特都完全有资格在本册中占有一席之位。
人们还可能反对把李斯特的名次在本册中排得这么高。几乎在李斯特做出成就之前25年,工作在维也纳总院的匈牙利医生伊格纳兹·塞梅耳维斯就一清二楚地表明了灭菌法在产科和外科中的优越性。虽然塞梅耳维斯当上了教授,写了本优秀论著来阐述他的思想,但是他大体上被忽略了。实际上是约瑟夫·李斯特的论文、演讲和演示实验使整个医学界认识到了在医疗中使用灭菌法的重要性。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08:20
61、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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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发明家尼考罗斯·奥古斯特·奥托在1876年制造出第一台四部冲程内燃机,那就是至今已生产出数以亿计的四部冲程内燃机的样机。
内燃机是一种用途非常广泛的机器:它驱动车辆和船只;它可以在工业的许多领域里使用;它是发明飞机必不可少的条件(到1939年第一架喷气式飞机飞上蓝天为止,所有的航空飞行都是用奥托四步冲程内燃机做动力)。但是内燃机最最重要的用途是驱动汽车。
在奥托的内燃机发明以前,人们就为制造汽车做了很多尝试。有些发明家如西格弗里德·马库斯(1875年)、埃特时纳·勒内瓦尔(1862年)和尼古拉斯·约瑟夫·卡格诺特(约1769年)甚至成功地制造出能跑的样机。但是由于没有适当类型的引擎──重量小功率大的引擎,这些样机都没有实用价值。但是在奥托发明出四部冲程引擎还不到十五年的时间里,有两位发明家卡尔·本兹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各自都制造出实用而畅销的汽车。从那时以来许多其它类型的引擎也用来驱动汽车。用蒸汽、电磁或其它手段来驱动汽车将来终究会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制造出的数以亿万计的汽车中有百分之九十九是使用四部冲程内燃机。柴油机使用的四部冲程基本上与奥托冲程相似,但是输入燃料的间隔不同,它是一种有独到之处的内燃机,用来驱动许多卡车、公共汽车和轮船。
一般认为绝大多数发明(除重要的武器和爆炸物之外)都有益于人类。例如,没有人会建议我们放弃冰箱和青霉素或严格限制对它们的使用。然而私人普遍使用汽车的弊病显而易见;它们引起噪音和空气污染,消耗绝无仅有的燃料资源,每年造成可怕的伤亡人数。
显然要是汽车不给我们带来许多益处的话,我们决不会想忍受它们的折磨。私人汽车比公共交通工具具有无限的灵活性。例如,与乘火车和地铁不同,乘自己的汽车会使你随心所欲,想什么时间走就什么时间走,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还可以坐至家门,它又快又舒适,携带行李方便极了。它们给我们选择在哪儿居住和怎样打发时光的范围扩展得空前广泛起来,大大增加了个人的自由。
所有这些益处是否值得社会为汽车所付出的代价,人们对此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是没有人会否认汽车对我们的文明世界产生了一种重大的影响。仅就美国在使用的一亿多辆汽车来说,它们每年运行乘客的行程将近两万亿英里──比步行、飞机、火车、轮船及所有其它类交通工具的里程的总和还要多。
为了适应汽车的需要,我们建设了大量的停车场和无尽的高速公路,沿途周围的整个风光也为之一新。反过来汽车为我们带来了从前世世代代都难以梦想到的灵活性,大多数有汽车的人现在举手可得的活动范围和便利条件比没有汽车不知要大上多少倍,它扩大了我们选择生活和工作地点的范围。由于有了汽车,先前只是市区居民才可能享有的许多便利现在郊区居民也同样可以得到(这也许是近几十年来美国郊区得以发展而与此同时市区衰落的主要潜在因素)。
尼考罗斯·奥古斯特·奥托于1832年出生在法国霍尔照森·镇。他在襁褓时父亲就去世了。奥托读书时是一个出色的学生,但却在十六岁从中学辍学,参加了工作,获得了经商的经验。一时他在一个小镇上的一家杂货店工作,随后在法兰克福市当一名店员,接着又成为一名推销员。
约在1860年,奥托听说艾蒂安·勒努瓦(1822年-1900年)最近发明了燃气机──第一台可使用的内燃机。奥托认识到如果勒努瓦燃气机能够使用液体燃料来开动,它的用途就会大大地增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不必与一个煤气管道相连接。他很快就发明出一种汽化器,但是他的专利申请却被专利局否决了,因为已经有人发明出类似的装置。
奥托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竭尽全力改革努勒瓦燃气机。早在1861年,他就设想要制造一台基本上全新型的引擎,一种使用四部冲程的引擎(与使用两部冲程的努勒瓦原型引擎不同)。1862年2月,奥托制造出一台四部冲程引擎工作样机。他在把这台新引擎变得实用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特别是在点火装置方面的困难,不久便把它搁置一旁。但是他又发明了“常压引擎”,一种革新的二部冲程引擎,靠煤气做动力。
1863年他获得该项革新的专利权,不久就找到了一个为他提供资助的伙伴,名叫尤金·兰根。他俩建立了一个小公司,继续改进引擎。1867年他们的二部冲程引擎在巴黎世界博览会上赢得一枚金牌。从此销路畅通;公司利润暴长。1872年他们聘请才华非凡、管理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戈特利叶博·戴姆勒帮助生产引擎。
虽然二部冲程引擎创利巨多,但是奥托还是念念不忘他最初设想的四部冲程引擎。他确信四部冲程引擎如果对燃料与空气的混合物先压缩后点火,就会比任何改进的勒努瓦二部冲程引擎在效率上都要高得多。1876年,奥托设计出来一个改进的点火系统,有了这个系统就可以制造出一台实用的四部冲程引擎。第一台这样的样机于1816年5月制造出来了,翌年就获得了一项专利权。四部冲程引擎的功率和性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因此一下子就打入了市场,大获成功。仅在随后的十年中就销售了三万多台,各种类型的勒努瓦引擎很快就被淘汰了。
1886年,奥托因发明四部冲程引擎而获得的德国专利权被一项专利权起诉给推翻了。原来法国人阿尔方斯·博。罗夏在1862年设计出一种基本相似的装置,并获得专利权。但是人们不应该把博·罗夏看作是一位有影响的人物,他的发明也从未打入市场,实际上他也从未制造出一台样机,奥托也不了解有关他发明的任何情况。奥托公司虽然失去了有价值的专利权,但是仍在继续赚钱。到1891年他去世时,公司生意兴隆,财值万贯。
1882年戈特利叶·博·戴姆勒离开了该公司,他决心要把奥托引擎应用到交通工具上去。1883年,他发明一种先进的点火系统(但不是今天普遍使用的那一种),使引擎能以700—900转/分的速率运转(奥托引擎的最大速率为180-200转/分),并且还煞费苦心制造出一台重量很轻的引擎。1885年他把一台引擎附系在一辆自行车上,由此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摩托车。翌年戴姆勒制造出他的第一辆四轮汽车。但是卡尔·本兹却抢先一步,他在几个月前就制造出了他的第一辆汽车──一 辆三轮汽车── 一辆无容否认的汽车。本兹的汽车与戴姆勒的汽车一样,也是用奥托引擎作动力。本兹引擎的转速远没有达到400转/秒的速率,这就不足以使他的汽车有实用价值。本兹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汽车,几年内就成功地打入了市场。戈特利叶·博·戴姆勒的汽车比本兹的稍迟些打入市场,但也获得了成功。最后,本兹和戴姆勒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著名的默西迪斯—本兹牌汽车就是由这家合并公司生产的。
在汽车发展中还有一位人物必须得提一提,他就是美国发明家和企业家亨利·福特。福特直到1896年才制造出他的第一台汽车。他的有名的T型牌汽车直到1908年才问世。福特并不是制造出价格合理的汽车的第一家厂商。欧尔德斯摩拜尔1901牌(650美元)和凯蒂莱克 1903牌(750美元)比最初的T型牌(875美元)便宜,而且也比福特更早期生产的任何牌汽车都便宜。但是T型车设计精良、坚固耐用,维修简便。而且福特还引进了大规模生产汽车的革新方法,使T型车的价格持续下降,因而使许多人都能够买得起。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13:16
62、皮萨罗
弗朗西斯科·皮扎诺约于1475年出生在西班牙特鲁希略市,这个目不识丁的冒险家,征服了在秘鲁的印加帝国。同荷南多·科尔特斯一样,皮扎诺来新大陆也是为了追名逐利,两个人的生涯有许多相似之处。从1502年到1509年,皮扎诺生活在加勒比岛屿中的希斯盘纽拉岛,海地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现在就位于该岛上。1513年他当上了以瓦索·努聂兹·德·贝尔波尔为领队的探险队的队员,该探险队发现了太平洋。1519年他来到巴拿马定居。1522年他从一位西班牙探险家巴斯库阿尔·德·安达哥瓦雅那里获悉印加帝国的存在,巴斯库阿尔·德,安达哥瓦雅在此之前访问过印加帝国。皮扎诺无疑是受了荷兰多·科尔特斯前不久成功地征服了墨西哥的启发,下定决心要征服印加帝国。他在1524年到1525年的初步尝试中没有成功,他的两艘船还没有来得及到达秘鲁就被迫返航。在1526年到1528年的第二次尝试中,他成功地登上了秘鲁海岸,满载着黄金、异叶番荔叶和印地安人而归。
1528年他返回西班牙,翌年西班牙皇帝查尔斯五世授权他代表西班牙征服秘鲁,并且为他提供经费组建一支远征队。皮扎诺回到巴拿马,组建了远征队。该远征队于1531年从巴拿马启航,其时皮扎诺年已五十六岁。他所组建的远征队不足两百人,而他出发去征服的帝国却有六百多万人口。
1532年皮扎诺登上秘鲁海岸。他只带领177人和62匹马向内陆进军。皮扎诺率领他的小支部队深入安第斯山脉,进入卡哈卡马城。印加君主阿塔华尔帕正住在该城,身边有一支由四万五千勇士组成的军队,皮扎诺的部队于1532年11月5日进入卡哈卡马,第二天阿塔华尔帕根据皮扎诺的请求,留下他的大部队,只是在大约五千名手无寸铁的侍从的陪同下,来和皮扎诺谈判。
根据阿塔华尔帕肯定能够掌握的情况来分析,他的举动真叫人难以捉摸。西班牙人从登岸的第一天起就已经明显地暴露出他们的罪恶目的和极度的残忍。因此难以理解为什么阿塔华尔帕让皮扎诺的军队畅通无阻地接近卡哈马卡城。要是印第安人在狭隘的山路处袭击皮扎诺,就会不费吹灰之力把西班牙部队一网打尽。因为在狭隘山路上他的马几乎毫无用武之地。在皮扎诺进入卡哈马卡城之后,阿塔华尔帕的举动更加令人莫名其妙,他自己赤手空拳去接触敌人的军队。伏击是印加人惯用的一种战术,这一事实只能使人进一步感到阿塔华尔帕迂腐之极。
皮扎诺没有坐失良机,他命令部队向阿塔华尔帕及其手无寸铁的护卫队进攻。这场战斗──更确切地说是一场大屠杀──只进行了大约半个小时。没有一个西班牙士兵被杀死,唯一受伤的是皮扎诺本人,他在活捉阿塔华尔帕时受了一处轻伤。
皮扎诺的战略无比正确。印加帝国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所有的权力都来自印加皇帝,他有点儿被人们神圣化了。皇帝被囚禁,印第安人就不能对西班牙入侵作任何反应。为了使自己获得自由,阿塔华尔帕付给皮扎诺大量赎身的黄金和白银,价值大概有两千八百多万美元。但是几个月之内,皮扎诺就把他处决了。在活捉阿塔华尔帕一年后的1533年11月,皮加诺的部队开进印加首都库斯科,未发生任何战斗。在首都皮扎诺任命一个新印加皇帝作为他的傀儡。1535年他创立了利马市,该市成为秘鲁的新都。
但是1536年印加傀儡逃走了,领导了一场反对西班牙人的印地安人暴动,一时把西班牙人围困在利马和库斯科。翌年西班牙人又控制住了该国的大部分地区。但是直到1572年暴动才被最终平息。那时皮扎诺本人已见上帝去了。
皮扎诺的垮台是因为西班牙人内部发生了冲突。1537年皮扎诺的一个最亲密的同事迪戈·德·阿尔玛格罗发动叛乱,声称皮扎诺分给他的战利品不合理。虽然阿尔玛格罗被捉获并处以死刑,但是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1541年在皮扎诺胜利开进库斯克的第八年,阿尔玛格罗的一伙追随者闯入皮扎诺在利马的邸宅,暗杀了这位六十六岁的领袖。
弗朗西斯科·皮扎诺勇敢机智、坚定敏捷。据他自己讲,他是个宗教信徒。据报道,他在临死时,用自己的血在地上划了一个十字,他说出的最后两个字是“耶稣”。但是他贪婪无厌、残酷无情、野心勃勃、奸诈狡猾,已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他也许是最野蛮的征服者。
但是皮扎诺残忍的性格不应该影响我们看到他的伟大的军事功绩。1967年,以色列虽然在数目上和军事装备上都远远不如阿拉伯国家,但是却出乎众人所料,取得了戏剧性的胜利。这是一场令人难忘的胜利。但是,在军事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却比比皆是。拿破仑和亚历山大大帝曾多次取得以寡敌众的军事胜利。中国的人口至少是蒙古的三十倍,然而在成吉思汗继承人的统帅下,蒙古人却征服了中国。
但是皮扎诺仅以一百八十人的军事力量成功地征服了一个拥有六百多万人口的帝国,这在历史上是最惊人的军事功绩。从敌对双方的比例来看,他所征服的数目大大超过了科尔特斯的对手,科尔特斯以一个六百人的军事力量侵占了一个大约拥有五百万人口的帝国。难道亚历山大大帝或成吉思汗可以和皮扎诺的成就相媲美吗?我认为不可以,因为敌对双方在数量上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他们俩都不敢如此冒然地去夺取胜利。
但是人们可能要问:西班牙的火器不是使他们占有绝对的战术优势吗?决非如此。火绳枪──当时的一种原始武器,射程短小,装药费时。虽然这种火器的响声可怕,但实际上还不如好弓好箭。皮扎诺进入卡哈马卡时,无论如何只是三人有火绳枪,不到二十人有石弓。大多数印地安人都是被常规武器如短刀和长矛刺死的。尽管西班牙人拥有不多的战马和火绳枪,但还是可以显然看出他们进入冲突时在军事上处于绝对的劣势。西班牙取得胜利的主要因素是指挥和决心,而不是武器。当然皮扎诺还碰上了好运气,但是常言说好运与勇夫有不解之缘。
在一些作家的笔下,弗朗西斯科·皮扎诺被斥之为亡命之徒。但是即使如此,也很少有几个亡命之徒对历史的影响有他那样大。他推翻的帝国曾统治过今日秘鲁和厄瓜多尔的大部分地区,还有智利的北半部和玻利维亚的部分地区。它的人口远远大于南美其余地区的总和。由于皮扎诺征服的胜利,整个地区都强行西班牙宗教和文化。而且在印加帝国崩溃后,南美洲也没有任何其他地区有任何机会取得反抗欧洲征服的胜利。数百万印第安人仍然居住在南美洲。但是在南美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印第安人从未再得到政权,欧洲的语言、宗教和文化一直保持着统治地位。
科尔特斯和皮扎诺每个人都率领一支小部队,以相当快的速度成功地推翻了阿兹台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这使很多人认为欧洲人对墨西哥和秘鲁的征服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阿兹台克帝国看来确实没有真正的机会来保持独立。它位于墨西哥湾附近,距离古巴的海路也比较近,易受到西班牙的武力进攻。即使阿兹台克成功地打败了科尔特斯的小部队,更多的西班牙部队也肯定会随之而来。
但是印加帝国面临的局势就好多了,有利于防御外敌。它滨临唯一的海洋是太平洋,比起大西洋来更不利于西班牙船只靠岸。印加人拥有大量的军队,他们的帝国人口众多,组织有素,而且秘鲁的地势山多土少,道路崎岖不平,欧洲殖民强国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感到征服山区很困难。即使在十九世纪末期──欧洲的武器比十六世纪先进得多的时期,意大利对埃塞俄比亚的一切征服都归于失败。同样,英国人在征服印度多山的北部边疆的部落时,几乎历尽了无数的艰难困苦。欧洲人从未能把尼泊尔、阿富汗和伊朗这样的多山国家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假如皮扎诺的入侵没有成功,假如印第安人因此有机会对欧洲的武器和战术有一定的了解,他们在此后就很可能会以自多敌寡赶走欧洲侵略军。事实上西班牙人花了三十六年的功夫才把1536年印第安人的暴乱平息下来,虽然印第安人武器很少而且所召集起来的部队只是他们在皮扎诺征服以前就能组建的军队的一小点分。即使没有皮扎诺,西班牙人也可能会征服印加帝国,但是这个结论看来还很不能确定。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14:42
63、科尔特斯
墨西哥征服者荷南多·科尔特斯于1485年出生在西班牙麦德林。他父亲是一个小贵族,他年青时在萨拉曼卡大学攻读法律。到了十九岁他离开西班牙到新发现的西半球去碰运气。1504年他到达希斯盘纽拉岛,在那里的几年时间里,他作为一个乡绅,不劳而获,放荡不羁,虚掷光阴。1511年他参加了西班牙征服古巴的战斗,历经过这场冒险之后,他与古巴总督迪戈·维拉斯凯的妻妹结为伉俪,并被任命为圣地亚哥市长。
1518年维拉斯凯任命他为向墨西哥进军的远征队队长。这位总督由于担心科尔特斯有野心,很快便取缔了对他的任命。但为时已晚,没能控制住科尔特斯。科尔特斯于1519年2月带上11条船只,110个水手,553个士兵(只有13个士兵有火枪,32个士兵有石弓),10门重炮,4门轻炮和16匹马。探险队于耶稣受难日在现今的韦拉克鲁斯市登陆。科尔特斯在海岸附近停留了一段时间,收集有关墨西哥形势的情报。他获悉统治墨西哥的阿兹特克①人在内陆有一大笔资金,有大量的贵重金属,而且被征服的其他印地安部落有许多人都对他们有切齿之恨。
科尔斯特一心要进行征服,即决定向内陆进军,侵占阿兹特克领土。他的一些士兵因寡众悬殊而感到心惊胆颤。于是科尔特斯在进军前,毁坏了探险队的船只,使得他的手下将士要么就跟他夺取胜利,要么就被印地安人斩首杀头,别无它路可走。
在向内陆进军中,西班牙人遇到了一个独立的印地安部落──特拉斯卡拉人的激烈抵抗。经过一番苦战,他们的大部队被西班牙人打败后,则决定同科尔特斯会师来打击他们所仇恨的阿兹特克人。科尔特斯随后向乔卢拉进军;阿兹特克的首领蒙特珠玛二世计划对西班牙人发动一场突然袭击。但是科尔特斯事先获得了印地安人去向的情报,首先发起进攻,在乔卢拉屠杀了数以千计的印地安人。随即向首都特诺奇蒂特兰(现在的墨西哥城)进军,1519年9月8日他一枪未发就进入了该城。他立即将蒙特珠玛关押起来,使其成为自己的傀儡,看来征战几乎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但是这时又有一支西班牙部队登上海岸,他们在潘菲罗·纳瓦埃兹的率领下奉命来逮捕科尔特斯。科尔特斯把一部分军队留守在特诺奇蒂特兰,率领余部匆匆赶回海岸,在那里打败了纳瓦埃兹的部队,说服其残部加入了他的队伍。但是当他可以返回特诺奇蒂兰时,阿兹特克人对他的留守部队忍无可忍,奋起反抗。1520年6月30日,特诺奇蒂特兰爆发了一场起义,西班牙部队伤亡惨重,只好退回特拉斯卡拉。但是科尔特斯又重新充实了部队,翌年五月卷土重来,包围了特诺奇蒂特兰,于8月13日攻陷该城。此后,西班牙人对墨西哥的控制是相当稳固的,虽然科尔特斯需费些时间来巩固对边远地区的征服成果。特诺奇蒂特兰市得以重建,改名为墨西哥城,成为新西班牙殖民地的首都。
从科尔特斯起程时所率的小部队的人数来看,他征服了一个拥有五百万人口的帝国,这确实是一个杰出的军事功勋。历史上以极少数征服极多数人的唯一例子是弗朗西斯·皮扎诺征服了秘鲁的印加部落。人们自然会对科尔特斯成功的原因和过程感到好奇。无疑他拥有战马和火器是一个因素,但是这些在数目上非常小的战马和火器远远不能补偿他在人数上所处的巨大劣势(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有两个到墨西哥海岸的远征队都未能建成殖民地,也未能取得任何永久性的征服胜利)。科尔特斯所表现出的领导才华、勇气和决心无疑是他成功的主要因素。一个同样重要的因素是他有非凡的外交才能,他不仅免使印地安人联合起来反对他,反而还成功地劝服了许多印地安人加入了他的队伍来打击阿兹特克人。
科尔特斯还得益于阿兹特克人的有关天堂大丽鹃神②的传说。根据印地安传说,这个神教授印地安人农业、冶金和政治;他身材高大,皮肤白皙,长髯飘荡。他许诺重访印地安人后就飘过“东海”,即墨西哥海湾。在蒙特珠玛看来,科尔特斯很可能是正在返回的神,这种恐惧感象是明显地左右着他的行为。无疑蒙特珠玛对西班牙人入侵的反应是迟钝的,抵抗是软弱的。
西班牙人成功的最后一个因素是他们的宗教热情。当然在我们看来,科尔特斯的入侵似乎是一种不可饶恕的侵略行为。但是科尔特斯相信他的入侵在道德上是正义的。他能够而且确实是十分真诚地告诉他的手下人胜利定会来到,因为他们的事业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战斗在基督的旗帜下。科尔特斯对宗教用心十分真诚:他不止一次铤而走险去劝说他的印地安盟友改信基督教,才使他的探险队终获全胜。
虽然在与印地安人打交道中,科尔特斯堪称为一位出色的外交家,但是在同西班牙对手的政治斗争中却稍有逊色。西班牙国王赐予他以许多土地,封之为侯爵,但是却撤掉了他的墨西哥总督的职务。1504年科尔特斯返回西班牙,不惜花尽一生的最后七个春秋来请求国王恢复他在新西班牙的职权,但却丝毫没有奏效。1547年当科尔特斯在西班牙塞维尔附近去世之前,他纵有万贯家产,也难解心中的忿忿不平。他在墨西哥的大批财产都由他的儿子继承下来了。
科尔特斯贪得无厌,野心勃勃。一位熟悉和崇拜科尔特斯的人形容他残酷、傲慢、狡诈、暴躁。但是科尔特斯也有许多令人羡慕的品质,他有勇气,有决心,有智慧。他的性情算是开朗活泼。他虽然是一位坚定的军事领袖,但却不是无度的残忍。与受到普遍仇视的皮扎诺不同,科尔特斯与许多印地安人相处甚密,不对他们施行苛政。顺便提一下,科尔特斯外貌英俊,富有魅力,经常和许多女人一起寻欢作乐。
科尔特斯在遗嘱中声明他不能肯定占有印地安奴隶在道义上是否正确。这使他局促不安,他要求儿子对此加以认真的考虑。从他的时代来讲,这种态度是罕见的,人们难以想象出弗朗西斯克·皮扎诺(或克里斯托弗·哥仑布)会为这样的一个问题而有所烦忧。总之在人们的心目中,科尔特斯在所有西班牙的征服者当中是最正直的人。
科尔特斯和皮扎诺两人的出生地相距不到十五英里,出生日期相隔也只有十年左右。两人(似乎是亲戚)取得的成就明显相似。他们俩征服的地区合起来相当于一个大陆,并都强硬地推行征服者的语言、宗教和文化。从那时起在征服的大部分地区里,政权一直掌握在欧洲血统人之手。
乍看起来,科尔特斯的名次应比皮扎诺高些,因为他的征服早些,进而激励了皮扎诺的征服欲。而且在皮扎诺死时印地安人的反抗尚未完结,科尔特斯实质上已完成了对墨西哥的征服。但是我认为这些看法未免有点儿失之过偏,因为还有另一个因素值得考虑。西班牙人征服的热情以及武器上占据的优势显然构成了对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的一种严重威胁。秘鲁受到天然屏障──众多崇山峻岭的保护,有维持其独立的某种可能性,因而皮扎诺大胆、成功的进军可能在实际上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但是阿兹特克的地势却不象秘鲁那样多山,而且墨西哥(与秘鲁不同)的边界与大西洋的一部分接壤,因此较容易受到西班牙军队的进攻。由此看来,西班牙对墨西哥的征服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科尔特斯英勇无畏的精神和别具才华的领导是加速这一进程的主要因素。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15:58
64、托马斯·杰弗逊·杰弗逊
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佛逊于1743年出生在弗吉尼亚的沙德威尔。他的父亲是位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位成功的种植园主,临终时给儿子留下了万贯家产。杰佛逊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两年后辍学,未获得学位。后来他学过几年法律,1767年在弗吉尼亚法院谋到职位。在随后的七年中,杰佛逊是一位见习律师和一位种植园主。他还成为弗吉尼亚议会──弗吉尼亚立法机关的下议院的议员。
杰佛逊的第一篇重要论文《不列颠美洲殖民地权力概论》写于1774年。翌年他被选为弗吉尼亚第二次大陆会议代表,1776年起草了《独立宣言》,当年晚些时候又返回弗吉尼亚立法机关,为实行几项重大改革发挥了主导作用。他的重要提案中有两项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章程”和“关于进一步普及知识的法案”,两者都是有关公共教育的。
杰佛逊有关教育的提案包括:完全普及公共初等教育,创办一所使较有才能的人都能受到高等教育的州立大学,建立一种奖学金制度。他的教育方案当时被弗吉尼亚州采纳,虽然类似的方案后来实际上在所有各州中都实现了。
有关宗教自由的章程值得注意,因为它提出了完全的宗教自由,教会与政府完全相脱离(以前英国国教是佛吉尼亚的州教)。杰佛逊的这项提案受到了很大的阻挠,但最终被弗吉尼亚立法机关通过(1786年)。同样的思想主张不久就被其他州的人权法案所采用,后来又为《美国宪法》所采用。
杰佛逊在1779年到1781年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随后从政坛上“隐退”。在隐退期间他写出了他唯一的一本书《弗吉尼亚札记》,书中清楚地表明了杰佛逊反对奴隶制的立场,还包括有其他方面的记述。1782年杰佛逊的妻子去世(他们结婚整十年,有六个孩子)。他虽然十分年青,但从未再娶。
不久杰佛逊东山再起,他加入了国会。在国会上,他的一项为实行十进位货币制的提案被通过,但是他的另一项为实行十进位度量制的提案却未被通过。他还递交了一份在所有的新州中禁止实行奴隶制的提案,但因一票之差而未被通过。
1784年,杰佛逊前往法国执行外交使命,不久便接替本杰明·富兰克林担任美国大使。在法国他一住就是七年,因此在《美国宪法》起草和通过的整个期间他都不在美国。杰佛逊拥护《宪法》的通过,虽然他与许多其他人一样坚信一项人权法案应该包括在内。
杰佛逊1789年返回美国,不久就被任命为美国第一任国务卿。在内阁中杰佛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不久就发生了一场冲突。汉密尔顿是财政部长,他的政治观点与杰佛逊完全不同。在美国汉米尔顿政策的支持者最终聚集在一起成立了联邦党,杰佛逊政策的支持者联合起来成立了民主共和党,该党最终以民主党而著称于世。
1796年,杰佛逊成为总统候选人,他的选票仅次于约翰·亚当斯。根据当时的宪法规定,他当上了副总统。1800年他再度参加总统竞选,这次他击败了亚当斯。
作为总统,杰佛逊对他从前的对手采取稳健调和的态度,因此给美国开创了一个极有价值的先例。从长久的影响方面来看,在他任职期间,政府所采取的最大行动是购买路易斯安那领地,使美国的面积大体上增加了一倍。购买路易斯安那也许是有史记录以来最大的和平移交领土,是美国成为大国的一个因素,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事件。如果我认为托马斯·杰佛逊是购买路易斯安那的主要负责人的话,他在本册中的名次将会提高很多。但是我认为法国领袖拿破仑·波拿巴对这次土地移交负有主要责任,是他做了把土地出售给美国这一关健性的决定。如果说有哪个美国人对购买路易斯安那立下了特殊功勋的话,这个人不是杰佛逊,他从未想到要购买这么一大片宽广的土地,而是美国驻巴黎的外交官罗伯特·利文斯顿和詹姆斯·门罗,当他们看准有机会能做成一笔极其划得来的生意时,就超越自己的外交权限,为获得广阔的领土而展开谈判(值得注意的是杰佛逊为他自己写的墓志铭中并没有把购买路易斯安那作为他的主要成就之一包括进去)。
杰佛逊于1804年再次当选为总统,但是1808年他决定不再参加第三次竞选,因此为乔治·华盛顿树立的先例增添了光彩。杰佛逊于1809年隐退,随后从事过的唯一的政治活动是创立弗吉尼亚大学(于1819年获得审批)。所以他看到了四十三年前他向弗吉尼亚立法机关提出的教育方案的一部分终于被付诸实践。杰佛逊于1826年7月4日在《独立宣言》发表五十周年纪念日之际溘然长逝,结束了他那八十三年多的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杰佛逊除了有显著的政治才能外,还有许多其他才能。他懂得六门外语,对自然科学和数学感兴趣,他从事科学种田,是位成功的种植园主。他还是一位制造商、小发明家,一位娴熟的建筑师。
由于杰佛逊个性完美、才华超群,人们容易过高地估计他对历史的影响。在估价他的实际影响时,我们也许应该从《独立宣言》开始加以考虑,因为起草《独立宣言》通常被认为是他的杰出成就。首先应注意的是,《独立宣言》并不是美国主要法律的一部分,它的主要意义是表述了美国人的理想,而且它所表达的思想并不是杰佛逊的创造,其中有许多是来自约翰·洛克的著作。《宣言》不是一种新哲学,其用意也并不在于此,而在于简洁地表述了许多美国人已有的信念。
在《宣言》中,杰佛逊的措词虽感人肺腑,但对美国作出宣布独立的决定并没有起到作用。革命战争实际上是在1775年4月(比《独立宣言》早一年)以列克星顿和康科德的战斗开始的。在这两场战斗随后的日月里,美国殖民地面临着一种重大的抉择。是直接了当地要求独立还是寻求与英国政府达成一项和解呢?1776年春天,大陆会议群情激奋,强烈地倾向于前一种抉择。不是杰佛逊而是弗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李在6月17日正式提议美国殖民地应该宣布独立于大不列颠。会议决定把对李的提议投票表决推迟几个星期,并且指定一个以杰佛逊为首的委员会在此期间准备一项公开声明,陈述宣布独立的理由(其他委员都明智地让杰佛逊起草这项声明,几乎由他一人起草)。会议于7月1日开始讨论李的提议,翌日进行投票表决,结果获得一致通过。正是7月2日的投票表决才作出了支持独立的重大抉择。直到这次投票表决以后才开始对杰佛逊的草案内容进行讨论。1776年7月4日草案作了一些修改后被通过。
即使《独立宣言》并不真正象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重要,那么杰佛逊的其他成就不能使他在本册中占有一个较高的名次吗?杰佛逊在他的墓志铭中提到了他最希望人们记住的两项成就:其一,他作为弗吉尼亚大学创始人所起的作用,这当然非常值得称颂,但是不足以重要到影响他在本册中基本名次的位置。其二,他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章程》的作者,这确实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成就。当然宗教自由的基本思想早在杰佛逊之前就由几位杰出的哲学家提了出来,其中包括约翰·洛克和伏尔泰。但是杰佛逊的章程比洛克所提倡的方针大大地前进了一步,而且杰佛逊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成功地把他的提案颁布成法律,而且其他州在起草人权宣言时也受到了杰佛逊提案的影响。
这就引起了另一个问题:托马斯·杰佛逊对通过“联邦人权法案”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呢?杰佛逊肯定代表着主张有一项人权法案这类人的利益,实际上他是这类人明智的领袖人物之一,但是由于杰佛逊从1784年到1789年在国外,因此在制宪代表大会之后的重大时期内不能直接领导争取人权议案的斗争。是詹姆斯·麦迪逊在使国会真正通过修正案中起了主导作用(国会在杰佛逊返回美国之前的1789年9日25日就通过了修正案)。
人们可能认为不是杰佛逊的政治活动而是他的思想对美国影响很深,但是很难说杰佛逊的思想实际在多大程度上为美国人所接受。许多人一提起托马斯·杰佛逊的名字就感到光荣,但是却支持与他的观点完全相对立的方针。例如,杰佛逊对我们今天所谓的“小型政府”抱以深切的希望。有一句他的名言(引自他的就职演说)就是:“一个英明的廉洁的政府必须要防止人们相互伤害,除此之外还必须让他们自由地追求自己的事业和进步……。”杰佛逊的观点可能正确,但是过去四十年的选举表明他的话不能使大多数美国人信服。再举一个例子,杰佛逊坚决反对把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作为最高的权威性解释,因为如果那样的话,那么即使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最高法院也可以宣布其为违宪。这是他坚决反对的一种观点,他认为这种观点违反民主政治的原则。
也许上述各段听起来好象是杰佛逊的影响小得很,根本不应列入此册之中。但是过多地注重细节有时会使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假如我们回过头来,纵观杰佛逊的整个生涯,就不难看出他为什么被称为“人类自由的杰出代言人”。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16:43
65、伊沙贝拉一世
今天大多数人们只知道伊莎贝拉一世是资助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横渡大西洋的女皇,实际上她是个精力充沛、才干非凡的君主。她做出过一套完整的关键性决策,这些决策在好几个世纪中都对西班牙和拉丁美洲有着深刻的影响,至今对更多的人仍有着间接的影响。
她的丈夫是亚拉冈的裴迪南,他机智敏锐,才干与她不相上下。她的大多数决策都是通过与他商议后才做出的,而且是通过与他的密切合作才得到贯彻执行。因此在本书中把他们俩编入同一篇章似乎不无道理。但是本章的标题是伊莎贝拉的名字而不是两者的名字,因为他们的大多数重要决策通常是根据她的建议而做出的。
伊莎贝拉于1451年出生于卡斯提尔王国(现在是西班牙的一部分)的牧歌镇。她小时候受过严格的宗教训练,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天主教教徒。她的同父异母长兄亨利四世从1454年到1474年死去时一直就任卡斯提尔国王。那时候还没有西班牙王国,而西班牙现在的领土分为四个王国:卡斯提尔、亚拉冈、格拉那达和那瓦尔。卡斯提尔的面积最大,亚拉同位于今日西班牙东北部,格拉那达位于南部,那瓦尔在北方。
十五世纪六十年代末期,伊莎贝拉是继承卡斯提尔王位的候选人,又是欧洲最富有的女子,因此许多王子都向她求爱。她的同父异母兄长亨利四世希望她嫁给葡萄牙国王。但是1469年年满十八岁的伊莎贝拉逃出家门,不顾亨利国王的反对,与亚拉冈王位的继承人裴迪南结了婚。伊莎贝拉这一违命举动激怒了亨利,他于是便指定他的女儿胡安娜为他的继承人。但是1474年当亨利死去时,伊莎贝拉宣布登坐卡斯提尔王位,这遭到胡安娜支持者的反对,于是爆发了一场内战。1479年2月,伊莎贝拉的武装力量取得了胜利。同年亚拉冈国王约翰二世死去,裴迪南成为亚拉冈国王。从此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共同统治西班牙的大片江山。
从表面上来看,亚拉冈和卡斯提尔两个王国仍是各自独立,两国的大多行政机构也仍然各自保持独立。但是实际上裴迪南和伊莎贝拉所有的决策都是俩人共同制定的,夫妻俩皆尽全力,默契配合,共当西班牙君主。在他俩共同统治的二十五年中,其基本政策是要创建一个统一的西班牙王国,这个王国由一个强大的君主政体统治。他俩的首要目标之一是征服格拉那达──伊伯利亚半岛上仍受伊斯兰教统治的唯一地区。征服战于1481年开始,到1492年2月结束,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取得了彻底胜利。征服了格拉那达,西班牙占据的领土就几乎和它今日的领土一样多。纳瓦尔小王国在伊莎贝拉死后,于1521年被裴迪南吞并。
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在其统治初期创建了西班牙宗教法庭。该法庭融法官、陪审团、起诉律师和警方调查人的权力为一体,以其刑罚手段凶暴残忍和审理程序粗糙不平而臭名远扬。嫌疑犯很少有机会或者根本没有机会反驳对自己的控告。他们无法知道控告自己的全部证据,甚至连原告人的名字也无法知道。嫌疑犯若否认对自己的指控常常要遭到酷刑拷打,直到承认为止。根据一项保守的估计,至少有两千人被烧死在火柱刑上,受到刑罚比这轻的人数要比这个数目多许多倍。
西班牙宗教法庭的头目是一个极端狂热的僧侣托马斯·汤戈马达,他是伊莎贝拉的私人仟悔神父。宗教法庭虽然得到了教皇的认可,但是实际上是在西班牙国王的控制之下,宗教法庭一是用来建立宗教统一,二是用来镇压国王的政敌。在英国,封建领主总是保持足够的势力以限制国王的权力。西班牙的封建主也曾经有权有势;但是西班牙国王现在可以利用宗教法庭为武器来镇压公然反抗的封建主,由此来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国,也可以利用它来进一步控制西班牙牧师。
但是宗教法庭的主要对象是在宗教上有离经叛道行径的嫌疑分子,特别是一些犹太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他们名义上已经改信天主教,但在暗地里却在继续奉行自己先前的宗教。
起初宗教法庭并没有把矛头指向那些把自己的信仰公开出来的犹太教徒,但是1492年在狂热的汤戈马达的极力主张下,裴迪南和伊莎贝拉签署了一项布告,命令所有西班牙的犹太教徒如果不改信基督教,就在四个月内离开西班牙,并且不允许携带财产出境。这道驱逐令对大约二十万犹太教徒是一个大灾难,许多人未来得及找到一个安全的避难之所便横遭杀身之祸。西班牙国中很大一部分最勤劳、最精明的商人和手艺人流离失所,因此西班牙在经济上遭受了一次严重的打击。
当拉格纳达投降时,双方签订的和平协议规定居住在西班牙的伊斯兰教徒可以继续奉行自己的宗教。但是在事实上,西班牙政府不久便践踏了这项协议。因此摩尔人奋起反抗,但却遭致失败。1502年所有住在西班牙的伊斯兰教徒都被迫做出选择,不是改信基督教就是流亡国外,同样的选择在十年前就摆在了犹太教徒面前。
伊莎贝拉虽然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但是却从来不允许让她的正统观念干扰她的西班牙民族主义。为了确保西班牙天主教在西班牙君主制而不是教皇的控制之下,她和裴迪南努力斗争,取得了成功。这就是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在西班牙未取得任何进展的理由之一。
当然,在伊莎贝拉统治期间最著名的事件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这个事件也发生在极不平凡的1492年。哥伦布探险是由卡斯提尔王国资助的,但是有关伊莎贝拉不得不典当她的珠宝来资助这次探险的说法是不真实的。
伊莎贝拉于1504年去世。她一生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胡安于1479年早夭。她的四个女儿中最著名的是胡安娜。裴迪南和伊莎贝拉把胡安娜许配给菲利普一世(美男子),他是奥地利哈布斯堡皇帝之子,也是勃艮地王国的王位继承人。这两位不寻常的王朝联姻,使得伊莎贝拉的外孙查尔斯五世皇帝继承了欧洲历史上最大帝国之一的帝位,他还被当选为圣罗马皇帝,是当时财富最多、势力最大的欧洲帝王。他在名义上或实际上统治过的领土包括西班牙、德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瑞士、大部分意大利、部分法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此外还有西半球的一个很大地区。查尔斯五世和菲利普二世都是狂热的天主教徒,他们在长年的统治期间,靠掠夺大陆的财富来资助反对北欧新教国家的战争。因此由裴迪南和伊莎贝拉一年安排的王朝联姻几乎在她俩死后一百年当中都对欧洲的历史产生着影响。
现在我们来概括一下裴迪南和伊莎贝拉的成就和影响。他俩经过共同努力,成功地创建了一个统一的西班牙王国,其当时的边界和西班牙在过去五个世纪中所保持的边界基本上相同;他们在西班牙创建了一个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政体;驱逐摩尔人和犹太人对被驱逐者及西班牙本身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俩持有的宗教偏见和创立的宗教法庭对西班牙整个未来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上述最后一点应该加以讨论。人们可能会十分简单地认为宗教法庭给西班牙穿上了一件文化紧身夹克。在1492年以后的几个世纪里,大多数西欧国家出现了文化和科学技术高度繁荣昌盛的局面,但是西班牙却并非如此。在一发表离经叛道思想就会遭到宗教法庭逮捕之险的社会里,缺乏开拓和创造精神是不足为奇的;在其它欧洲国家中允许发表某些不同的言论。在西班牙,宗教只允许一种完全正统的天主教存在。1700年和西欧其它国家相比,西班牙在思想文化方面是一潭死水,毫无生气。虽然自从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初建西班牙宗教法庭至今几乎已有五个世纪了,虽然自从它被彻底消灭之日起至今也已有一百四十多年了,但是西班牙还没有从它的影响下真正恢复过来。
进而言之,伊莎贝拉资助哥伦布探险,又使南美和中美大部分地区成了西班牙的殖民地。这意味着在西半球的一个广大地区建立起来了西班牙的文化及其机构──包括宗教法庭。因此,如同西班牙在思想文化方面和多数西欧国家相比是落后的一样,西班牙在南美的殖民地在思想文化方面也比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落后,这不足为奇。
给伊莎贝拉在本册中排名次,要考虑一个因素,那就是假如没有她是否也会大体上出现同样的事件。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从伊斯兰教徒手中收复伊伯利亚半岛的长达七百年的斗争,西班牙已经有了很强的十字军精神。但是当这场斗争在1492年胜利结束时,西班牙要朝着哪个方面发展有了一个选择的机会。是裴迪南和伊莎贝拉──特别是伊莎贝拉──把西班牙引向了毫无妥协的宗教正统的方向。没有她的影响,西班牙象是完全有可能一直都是一个通常有多宗教信仰的社会。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17:24
66、斯大林
斯大林,原名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朱加施维里,是苏联多年的独裁者。他1879年出生在高加索格鲁吉亚的哥里城。他的母语是格鲁吉亚语,与俄语有很大的差别,后来他学会了俄语,讲俄语时总带有很重的格鲁吉亚口音。
斯大林是在贫困中长大的。他父亲是个皮鞋匠,常常嗜酒无度,毒打儿子。约瑟夫十一岁时他就去世了。儿童时期的约瑟夫就读于哥里的一所教会学校。十多岁时进入第比利斯一所正教中学读书,1899年他因宣传推翻政府的思想被学校开除,随后参加了地下的马克思主义运动。1903年党发生了分裂,他站立在布尔什维克一边。从那时至1917年,他一直是个积极的共产党员,至少被逮捕过六次。因为每次判的刑都很轻,而且逃跑的机会也多,所以这个时期的某个阶段中他实际上有可能是一个双料特工,就在这期间,他使用了“斯大林”(铁人)这一恰当的匿名。
在1917年的共产主义革命中斯大林并没有起主要作用。但是在随后的两年中他表现得很积极,1922年成为党的总书记①。这一职务使他在党的工作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是列宁逝世后他在夺权斗争中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
列宁想让里昂·托洛茨基当自己的接班人。事实上列宁在他的政治遗嘱中已提到斯大林太残忍,应该撤销他的总书记职务。但是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成功地把它消毁了②。他进而又与列夫·加米涅夫和格里哥里·季诺维也夫两位重要的政治局委员合作,形成“三套马车”,即三人政治。他们三人成功地战胜了托洛茨基及其追随者。随后斯大林──党内政治斗争的天才,就把矛头指向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把他俩赶下了台。斯大林在权力斗争中战胜了“左翼敌对势力”(即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及其同伙)后,又逐步地采纳了几项由他们提出的政治建议。不久以后,斯大林又把矛头指向党内的右翼领袖──他从前的同盟,而且也取得了胜利。到三十年代初,他成了苏联唯一的独裁者。
自1934年大权在握后,斯大林发动了一系列的清洗运动。从表面上来看,引起这些清洗运动的原因是1934年12月1日舍盖·基洛夫遭暗杀。基洛夫是共产党的高级官员,斯大林的顾问之一。然而很可能是斯大林亲自下令暗杀了基洛夫,这一是为了除掉基洛夫,但更主要的是为随后的清洗运动制造一个借口。
在随后的几年里,那些在1917年革命中就当过共产党领袖的人,在苏维埃政府中给列宁当过部下的人,他们多数被斯大林指控有判国罪,被判处死刑,而且有许多都在大庭广众的审判下公开认了罪。这和托马斯·杰弗逊当总统时逮捕了《独立宣言》的大多数签署者的做法差不多,他指控他们都犯了判国罪,他们在公开审判中“认了罪”就被处以死刑。1938年,领导过早期清洗运动的金利克·亚戈达本人也被带上了审判台,承认犯了判国罪,因而被处死刑。而他的接班人尼古拉·叶左夫最终也遭到清洗,被处以死刑。
三十年代中期的清洗扩展到苏联的全党和全军。其主要矛头并不是指向反党分子和反革命分子(这类人中的大多数在列宁当权时就已被粉碎了),确切地说,其矛头是对着共产党的。斯大林在屠杀共产党方面比沙皇警方成功得多。例如,在1934年党的代表会议上当选的中央委员中,有三分之二还要多的人在随后的清洗中被杀。由此清晰可见,斯大林的主要目的是要防止在国内出现独立政权。然而就在清洗运动进入高潮时斯大林颁布了一部新宪法,称为苏联民主宪法。
斯大林所制订的经济政策之一就是用强迫手段实行农业集体化。这一政策在农民当中很不得人心,许多农民加以抵制。然而三十年代初根据斯大林的命令数百万农民不是被杀死就是被饿死,就这样他的政策终于获胜,并且得到全面的贯彻。但自那以来苏联的农业状况一直不佳。
斯大林推行的另一项政策就是加速实现苏联的工业化。这种政策由于有苏联国境外的许多国家效仿,经过一系列的“五年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达到了目的。尽管斯大林的工业化政策还有不足之处,但总的说来是非常成功的。苏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虽然遭受了巨大的物质损失,但是却治愈了战争的创伤,成为世界上第二个工业大国。
1939年8月希特勒和斯大林签订了著名的“不侵犯”条约。可是不到两个星期,希特勒从西部入侵波兰,占领了该国的半个西部。快到年底时,苏联发动军事入侵,威胁着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爱沙尼亚三个独立民族,这三个民族都没有抵抗就自动缴械,并最终归属于苏联。罗马尼亚的部分领土迫于苏联势力的威胁也被吞并了。芬兰在威胁面前不肯低头,但是苏军一次入侵就占领了整个芬兰的领土。常为上述吞并行径打着的一个幌子就是苏联需要这些领土来防御纳粹德国的突然袭击。但是当战争已结束、德国被彻底击败以后,斯大林并没有表示放弃对所占据领土的控制(不过,这两个国家都没有他的追随者)。
第二次大战结束时,苏联占领了大半个东欧,斯大林利用这个机会在整个占领区建立了顺从苏联的共产党政府。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府也在南斯拉夫出现了,但是该国没有苏联军队,因而没有变成苏联的卫星国。为了防止东欧其他共产党国家走南斯拉夫的道路,斯大林在东欧的卫星国也搞了清洗异己分子的运动。就是在第二次大战刚结束期间,美国和苏联开始了冷战。虽然人们宣称杜鲁门和西方领袖们对发动这场冷战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斯大林做得也真有点过分。
1953年1月,苏联政府宣布一伙医生由于阴谋暗杀苏联高级官员而被捕。这听起来使人感到斯大林在计划另一场大规模的清洗运动。但是1953年3月5日,这位73岁的独裁者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逝世了。他的遗体被安葬在红场陵墓里,和列宁的遗体并放在一起。但是在几年之后(特别是在1956年2月赫鲁晓夫的演说之后),斯大林的名声在苏联一落千丈。
斯大林的家庭生活并不很幸福。他1904年结婚,但三年后他的妻子就死于痨病。他俩的独生子雅各布在第二次大战中被德国军队捉去,德军提出要互换战俘,被斯大林拒绝,雅各布死在一所德国的俘虏营中。1919年斯大林再度成婚,这第二个妻子也在1932年死去了。据报导说是自杀,但有谣言说是斯大林杀的,或说是他指使人杀的。斯大林的第二个妻子生有两个孩子,儿子是苏联空军部队的军官,后来变成了酒鬼,于1962年死去,女儿斯维特拉娜1967年从苏联逃到美国。
斯大林个性的突出特点就是他那绝对的残忍性。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和怜悯之心。他满腹狐疑,几乎到了如痴如狂的程度。但是他有卓绝的才干,精力旺盛,坚毅不拔,思路敏捷,智慧超群。
斯大林作为独裁者,统治苏联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因而对许多人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事实上,如果把一个独裁者对同代人的全部影响与他所统治的人数、控制的程度和掌权的时间按正比计算,那么斯大林在历史上也许是无与伦比的独裁者(也许有人认为这个头衔应给毛泽东戴上)。斯大林在一生中把数以百万计的人送上了断头台和劳改营(在他的多次清洗中究竟死了多少人无从计数,可能要接近两千万)。
因此,斯大林在这期间的影响毫无疑问是巨大的。但他的影响究竟能存在多久尚不能定论。例如,自斯大林死后,秘密警察伸向苏联人民的铁爪已经大大地收敛了。虽然苏联缺乏美国和西方国家的那种公民权和政治自由,但是今天独裁统治的程度比起斯大林掌权前的列宁时代并无过分之处。
苏联在东欧看样子是个堂堂正正的卫星帝国。因而无法预言这个帝国何时会消亡。大国在边界上建立附庸国来为自己庇护,这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一般说来这样的国家不会无休止地当奴隶,它们在短时期内不被统治国吞并就会获得独立。既然苏联好象并无吞并东欧的卫星国的意思,那么这些卫星国在一个世纪内似乎有可能获得独立。从另一方面来看,象东德和保加利亚这样的国家受共产主义的统治可能会远比受苏联统治的时间长。
在斯大林统治时期,苏联自己的边界有了很大的扩张。但是应该牢记,在过去的好几百年间俄国西部边界一直折腾不定。事实上苏联今天的领土比1879年斯大林诞生时的沙皇俄国的领土要少。
人们常常把苏联的工业化归功于斯大林,这种说法有点过头了,其理由有两点:第一,即使没有斯大林苏联也会实现工业化,这一点看来可以确信无疑;第二,虽然斯大林可能加速了苏联工业化的进程,但他并不是工业化的开创者,沙俄在1914年就已成为世界上第五大工业国。
从另一角度来看,如果不是斯大林采用高压手段,苏联农业集体化也许永远不会出现。
人们也认为斯大林对共产主义势力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起了重要作用。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当然是由于斯大林的作用,东欧的各卫星国才建立了共产主义,但共产主义在中国获得了政权却是毛泽东等人努力的结果。大体说来,我认为马克思和列宁对共产主义政权在全世界的崛起起了主要作用。但是如果说斯大林并不完全象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那样重要的话,他也是历史上的巨人之一──一位不会很快被人们遗忘的、残酷的天才。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18:28
67、恺撒
著名的罗马军事和政治领袖盖厄斯·儒略·凯撒,出生在一个政治大动乱的时期。
公元前二世纪,罗马人在第二次战胜迦太基之后,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这次胜利使许多罗马人大发横财,但是连绵不断的战争扰乱了罗马的社会体制和经济体制,许多农民的财产被抢夺一空。最初的罗马元老院只不过是个小城市的元老院,实践已经证明它已经不能合理地治理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政治上腐化堕落,贪污受贿到处盛行,整个地中海周围地方都因罗马人的昏庸统治而遭灾受难。约从公元前133年起,就在罗马出现了一场长期的动乱。政治家、军事将领和民众领袖相互间钩心斗角、争权夺利。游击队(如公元前87年马留的游击队和公元前82年索拉的游击队)经常在罗马神出鬼没,东袭西扰。虽然昏庸的统治这一事实路人皆知,但是大多数罗马公民希望继续维持共和制政体。儒略·凯撒也许是第一位重要的政治领袖:清楚地认识到这个民主政体不值得挽救了,因为它已经达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凯撒出生在一个有悠久历史的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年青时就步入政坛,有关他所担任过的各种职务、结过的各种联盟和政治崛起的详细情况纷繁复杂,在此不打算加以叙述。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公元前58年,他42岁时被任命为罗马所辖的三个行省的总督。这三个行省是阿尔卑斯山南侧的高卢(位于意大利北部)、伊利里可姆(在今南斯拉夫沿海地区)和纳博尼兹高卢(法国南部沿海地区)。那时他统帅四个罗马军团,大约有两万将士。
在公元前58年到前51年期间,凯撒率领这四个军团,入侵并征服了高卢所有其余的地区,大体上包括今日法国和比利时以及瑞士、德国、荷兰的部分地区。虽然他的部队在数量上还不及他的对手,但却战胜了高卢地区的部落,把直到莱茵河畔的所有领土都纳入了罗马的版图。他还派遣两支部队渡海到英国,但未取得永久性的战果。
当时业已成为一个重要政治人物的凯撒,由于征服了高卢,回到罗马后即成了一位受到普遍爱戴的英雄,他深得民心;强大至极,但他的政敌则对他嫉恨不已,当他完成军事指挥后,罗马元老院下令让他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即不许带部队返回罗马。凯撒感到忧虑不安,如果他不带部队返回罗马,他的政敌就会利用这个机会干掉他,他的这种想法不无道理。于是在公元前49年1月10日至11的夜晚,凯撒率领他的部队越过意大利北部的卢比孔河,长驱直入抵达罗马城,以表示对元老院的蔑视。这种明显的不法举动引起了一场内战,一方是凯撒的军团,一方为忠实于元老院的部队。这场内战持续四年,以凯撒的彻底胜利而告终。最后一战是在公元前45年3月7日在西班牙曼达进行的。
凯撒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自己最适合担当建立罗马所需要的有效而开明的专制制度的任务。公元前45年10月他返回罗马,不久就成为终身独裁者。公元前44年2月有人要为他加冕,被他拒绝了。但由于他是一个军事独裁者,所以这并未给拥护共和制政体的反对派消除疑虑。公元前44年3月15日(著名的三·一五),在一次元老院会上凯撒被一伙阴谋者暗杀。
凯撒在他的晚年期间,开始筹划一场生气勃勃的改革运动。他计划在整个罗马帝国内重新调配军队元老,让罗马的贫民到新社区去重新安家落户。他把罗马公民权扩大到新征服的几个民族中去。他计划在意大利城市中建立起统一的市政体制,还计划了一个庞大的建筑工程和罗马法典的编纂,还实行了许多其他改革。但是他未能为罗马建立一种令人满意的立宪政体,也许这是使他早归西天的主要原因。
由于凯撒在曼达的胜利和在罗马遇刺之间仅有一年的时间,所以他的许多计划从未得到贯彻执行,因此很难说假如他没有遇刺,他的政府究竟会怎样开明,怎样卓有成效。在他所有的改革中,最有持久影响的一项是实行一种历法①。他实行的历法从那时起一直沿用至今,只是做了一些小小的修改。
儒略·凯撒是历史上聪明绝顶的政治人物之一,具有多方面的天赋。他是一位成功的政治家,杰出的将领,优秀的演说家和作家。他的描写征服高卢的《高卢战记》一书长期被看作是一部第一流的文学作品,许多学生认为在所有的拉丁文学著作中它最通俗易懂,最动人心弦。凯撒果断勇敢,雄姿飒爽,潇洒倜傥。他是一个风流公子,即使按当时的标准来看,他也是一个荒淫无度的好色狂(他最闻名的风流韵事是与克丽佩脱拉之间的著名罗曼史)。
人们常常指责凯撒的人格,他极欲获得权力,当然就利用职权大发横财。但是与大多数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不同,一般说来他既不虔诚也不虚伪。在同高卢人的战争中,凯撒凶暴残忍,但是对被打败的对手却特别宽宏大量。
德国的皇号Kaiser和俄国的皇号Czar都源自“Caesar(凯撒)”一词,这是他的名字所享有的威望。他的名声一直都比他的甥孙──罗马帝国的真正创始人奥古斯都·凯撒显赫得多。但是儒略·凯撒对历史的影响并不等于他巨大的声望。他在推翻罗马共和国中无疑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也不能夸大他在这方面的重要性,因为罗马共和政体本来已摇摇欲坠,濒于覆灭。
凯撒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征服了高卢,他所征服的领土差不多被罗马统治了五个世纪。在此期间,这些地区已经完全罗马化了,实行了罗马的法律、风俗和语言,以后还实行了罗马基督教,当今的法语基本上是来源于拉丁语的口语。
凯撒征服了高卢,对罗马本身也有重要的影响,确保了意大利几个世纪不受来自北方的侵略,其实对高卢的征服也是确保整个罗马帝国安全的一个因素。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20:03
68、威廉一世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数千人,穿过英吉利海峡,试图搞夺英国王冠。他的果敢尝试获得了成功──外族侵略英国所获得的最后一次成功。诺曼底人的征服远不止是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它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在有些方面和某种程度上几乎是威廉本人未曾料想到的。
威廉大约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的一个城镇法雷兹。他是诺曼底公爵罗伯特一世的私生子,又是独生子。罗伯特于1035年在去耶路撒冷朝圣的归途中丧生。他在行前就已经委任威廉为他的继位人。因此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
威廉继位后远不能稳定享用财富和权力的地位,使他处于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他虽然只是个小孩子,但却是成年封建男爵的大封主。可想而知男爵的志向要比其主子的大。随后就出现了一个严重的混乱时期,在此期间威廉有三个卫兵横遭暴死,他的私人教师遇刺身亡。他只是在他的名义上的君主──法国国王亨利一世的帮助下,才幸运地度过了早期的难关。
1042年当威廉十五岁的时候被封为爵士。此后他在政治事件中发挥了个人的作用。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威廉才终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顺便说一句,他的私生子身份在政治上是一个明显的不利因素,他的对手常常叫他“杂种”)。1063年他成功地征服了邻省缅因,1064年还被认为是邻省不列塔尼的大封主。
从1024年到1066年,英国的国王是爱德华坚信者。由于爱德华无后,便策划出了许多争夺王位继承权的计谋。从血缘的观点来看,威廉提出要继承爱德华王位的根据是不充分的:爱德华的母亲是威廉祖父的妹妹。但是1064年,爱德华可能是受威廉的杰出才能的影响,把继承权许给了威廉。
1064年,英国最有势力的诸侯、爱德华坚信者的亲密朋友和内弟哈罗德·哥德文落入了威廉之手。威廉表面热情款待哈罗德,实际上是把他软禁起来了,直到哈罗德发誓支持威廉继承英国王位的要求为止。许多人认为这样强索的许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无约束力,哈罗德·哥德文当然也认为如此。当1066年爱德华去世时。哈罗德·哥德文自己要求得到英国王位的继承权。咨议院(一个经常参加决定王位继承权的英国诸侯委员会)选他为新国王。由于威廉志在扩大他的势力范围,且为哈罗德不信守誓言而感到愤怒,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实现他继承王位的愿望。
威廉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1066年8月初他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几个星期。与此同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对英国发动了一次单独的入侵。哈罗德·哥德文一直把他的军队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的入侵。现在他不得不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挪威国王被杀,他的部队被赶了出去。
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发生了变化,威廉迅即把他的部队输送到英国。也许哈罗德应该让威廉向他进军,或至少应该让他的部队出击之前得到充分地休息,但是他却迅即挥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著名的哈斯丁斯大桥之战中展开了交锋。当天傍晚,威廉的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临近深夜,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相离,他的两个兄弟在这场交战之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没有哪一位有能力招募新军或者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极。
在随后的五年多中,出现了一系列零兵散将的反抗,但都被威廉镇压下去了。威廉把这些反抗作为没收所有英国的土地并宣布其为自己个人财产的借口。后来他把其中的大片土地发配给了他的诺曼底追随者,他们作为他的诸侯,依封建保有权来占有所发配的土地。结果整个盎格鲁撒克逊贵族阶级实际上被诺曼底人剥夺了财产并被取而代之(如此般的戏剧性变化,却只有几千人直接参与了这场权力的移交斗争,对耕田的农民来说只是大封主易人而已)。
威廉一直认为他自己是合法的英国国王。他在世期间,英国多半的体制都保留下来了。由于威廉对收集他的新领地的情报感兴趣,所以他下令对英国的人口和财产作一次详尽的调查,所得的结果被纪录在大部头的《末日裁判书》中,这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源泉。
威廉结过婚,有四个儿子和五个女儿。1087年他在法国北方鲁昂瞑目而逝。自那时以来英国的每一个国王都是他的直系后代子孙。耐人寻味的是虽然威廉大帝可能在所有的英国国王中最为重要,但是他自己却不是英国人而是法国人。他生在法国,死在法国,一生几乎都是在法国度过的。他只会讲法语(还说一句,他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
在估价威廉对历史的影响时,要记住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没有他就不会出现诺曼底对英国的征服。威廉不是英国王位理所当然的继承人,除了他个人的志向和才能外,找不出诺曼底入侵的历史原因和必然性。英国自从一千年前罗马的征服以来没有被法国征服过,而且在自从威廉时期的九个世纪以来一直未遭到法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的成功入侵。
那么问题就在于诺曼底征服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诺曼底侵略者虽然在数目上比较小,但却对英国历史有着巨大的影响。在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不断地遭受盎格鲁撒克逊族和斯堪的纳维亚各族的侵略。它的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英国文化和法国文化密切交往的作用(今天这看来可能是一件自然的事,但是在威廉大帝以前的世纪里,英国的文化往来大多是与北欧进行的)。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水乳相溶的文化──一种否则就不会出现的混合文化。
威廉给英国引进了一种先进的封建体制。因此诺曼底国王同他们的盎格鲁撒克逊先辈不同,掌管着一支由数千名武装爵士组成的军队──按中世纪的标准来看是一支强大的军队。诺曼底统治者是有才能的行政官,英国政府已成为欧洲最强大、最有能力的政府之一。
诺曼底征服所带来的另一个有趣的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由于诺曼底的征服,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事实上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盎格鲁撒克逊派生出来的词要多些。而且在紧接着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诺曼底的征服,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要不是由于单独一个人的生涯,一种主要的语言完全不会以现在的形式存在,这是已知唯一的一个例子。
人们可能会谈到诺曼底的征服对法国的影响。大约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英国国王(由于他们是诺曼底血统,在法国拥有大量的土地)和法国国王之间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这些战争可以直接追溯到诺曼底的征服。在1066年以前,英法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战争。
英国在许多方面与所有的大陆欧洲国家有着实质的区别。由于英国获取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和建立了民主政体这两方面的因素,因此它对世界的其余地区有过深刻的影响,这与它自己的面积完全不相称。不列颠政治史的这些方面在多大程度上是威廉活动的结果呢?
现代民主政体究竟为什么起源于英国而不可能是德国,历史学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英国的文化和制度是盎格鲁撒克逊和诺曼底的文化和制度的一种混合的文化和制度,这是诺曼底征服带来的结果。但是我认为没有理由把以后英国民主政体发展的功劳过多地归于暴君威廉。在诺曼底征服以后的那个世纪里,英国肯定是极少有民主政体。
从不列颠帝国的形势来看,威廉的影响似乎更加显而易见。在1066年以前,英国总是接受被侵略的苦果,但是1066年以后,它就扮演了相反的角色。由于威廉建立的、他的后继人所保持的强大中央政府,由于这个政府所掌管的军事力量,英国从未再遭侵略。相反,它还不断地在海外进行军事行动。因此,当欧洲势力在海外扩张时,英国最终比任何其它欧洲国家所获得的殖民地都多。
当然人们不能把英国历史后来所有的发展成就都归于威廉大帝,但是诺曼底征服对后来发生的许多事件无疑是一个间接因素,因此威廉的长期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RainbowDream
发表于 2006-1-27 11:21:13
69、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于1856年出生在弗赖贝格市,该市现在位于捷克斯洛伐克,当时是奥地利帝国的一部分。他四岁时全家迁居到维也纳,他的一生几乎都是在那里度过的。弗洛伊德读书时就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学生,1881年他在维也纳大学获得医学学位。在随后的十年中,他在一个精神病诊所行医,个人开业治疗神经病,同时致力于生理学的研究。他在巴黎与杰出的精神病专家让·夏尔科共事。他还曾与维也纳内科专家约瑟夫·布鲁尔共过事。
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思想是逐渐发展起来的。直到1895年才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论著《歇斯底里论文集》;他的第二部论著《释梦》于1900年问世,这是他最有创造性、最有意义的论著之一。虽然该书开始非常滞销,但是却大大地提高了他的声望,他的其它重要论著也相继问世。1908年弗洛伊德在美国做了一系列演讲,当时他已是一位知名人士了。1902年他在维也纳组织了一个心理学研究小组,艾尔弗雷德·阿德勒就是其中的最早成员之一,几年以后卡尔·容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两个人后来都成了名符其实的世界著名心理学家。
弗洛伊德结过婚,有六个孩子。他晚年患了颌癌,为了解除病根,他从1932年起先后做过三十多次手术。尽管如此,他仍然工作不息,继续写出了一些重要论著。1938年纳粹分子入侵奥地利,由于弗洛伊德是犹太人,因此他不顾八十二岁高龄逃往伦敦,翌年在那里不幸去世。
弗洛伊德对心理学做出了很大贡献,用简短的文字很难加以概括。他强调人的行为中的无意识思维过程极为重要。他证明了这样的过程如何影响梦的内容,如何造成常见的不幸,如口误,忘记人名,致伤的事故,甚至疾病。
弗洛伊德创造了用精神分析来治疗精神病的方法。他系统地论述了人的个性结构学说,还发展和普及了一些心理学学说,如有关焦虑、防御功能、阉割情绪、抑制和升华等,在此不必一、一列及。他的著作极大地引起了人们对心理学的兴趣,对他的许多观点在过去和现在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论,而且自从他提出之日起就引起了热烈的争论。
弗洛伊德最为世人所知也许是由于他提出了受抑制的性爱会经常引起精神病或神经病这一学说(实际上这个学说并不是由弗洛伊德创立的,虽然他的著作为普及这个学说做出了许多贡献)。他还指出,性爱和性欲始于早期儿童时期而不是成年时期。
由于对弗洛伊德的许多学说仍有很大争议,因此很难估计出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他有创立新学说的杰出才赋,是一位先驱者和带路人。但是弗洛伊德的学说与达尔文和巴斯德的不同,从未赢得过科学界的普遍承认,所以很难说出他的学说中有百分之几最终会被认为是正确的。
尽管对弗洛伊德的学说一直存在着争论,他仍不愧为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位极其伟大的人物。他的心理学观点使我们对人类思想的观念发生了彻底的革命,他提出的概念和术语已被普遍使用──例如,本我①,自我②,超我③,恋母情绪④和死亡冲动⑤。
精神分析法实际上是一种代价极高的治疗方法,因此往往无效。但是也有许多成功的事例应当归于这种方法,这是无容置疑。未来的心理学家很可能最终会断定受抑制的性爱所起的作用比许多弗洛伊德派学者所认为的要小,但是这种作用肯定比弗洛伊德以前的大多数心理学家所认为的要大。同样,大多数心理学家现在已经确信无意识思维过程对人的行为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 一种在弗洛伊德之前被大大低估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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