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一村支书侵吞“7.21”灾后补助款34万元被查
时间:2017-08-01 15:55:31 来源:网络 点击:0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讯(实习记者 周蔚)7月31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门头沟清水镇政府分批将北京市下拨的“7.21”灾后畜牧业恢复生产资金补助款人民币60万元拨付至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包括用于恢复胜利村集体肉鸡大棚生产的补助款34万元。胜利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广金利用职务便利,将该补助款全部用于修缮其个人肉鸡大棚,侵吞不应当由其个人使用的补助款人民币34万元。陈广金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另外两起问题为怀柔区雁栖镇乐园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单景涛侵占路灯改造项目款问题和通州新世纪园艺农场(全民所有制企业)原职工杜林福骗取补贴款问题。
2015年至2016年间,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单景涛在负责改造本村路灯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安装人工费、虚开电料款等方式,侵占该项目款人民币2.44万余元,并收受供货商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000元。单景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09年至2014年间,杜林福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个人名义为农场土地申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并占有侵吞;2014年,杜林福利用职务便利,为农场申领雹灾补贴款人民币11.4万元,并占有侵吞。杜林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北京全市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方面开展了约谈函询90次,对67人提出组织处理意见,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进行约谈函询85次,提出组织处理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5人。通过强有力的问责,进一步推动“两个专项”工作在推进作风建设、治理微腐败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