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报名时间地址全攻略
北京公务员成绩查询:http://edu.sina.com.cn/z/06official201/
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
北京每年公务员考试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下旬至2月上旬之间,报考时间一般在考试前1个半月。本次考试只针对京外地区北京生源,其他人员不能报考。(京外地区北京生源:指原籍在北京,现在京外地区上大学的应届生)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上旬或中旬,报考时间一般在4月底、5月初。本次考试只针对社会其他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包括: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一般都要求是北京市户口(具体以公告为准),本次考试应届生不能报考。
第三次考试时间为12月中旬,报考时间一般在11月初。本次考试只针对北京市各高校应届生,社会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如果英语4级没过,但是可以拿到学位证的话,也可参加考试。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2日至1989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20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招考简章》和《报考指南》也将同时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及各市(地)级城市的新华书店发行。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
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人员,请登录http://www.customs.gov.cn进行报名和查询。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7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24: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11月3日0:00至11月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7年11月6日8:00后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1、网上确认。在除甘肃、海南两省外的其他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6:00在人事部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北京等29个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1月3日以后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在海南、甘肃两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1月13日、14日每天9:00-16:00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缴费。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于2007年11月3日以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现场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一定要写清报名序号)、缴纳有关费用,并服从现场有关考试信息采集的安排。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同上)办理减免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7年12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8年1月下旬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
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单独确定。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中组部、人事部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事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将在人事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调剂的人选,将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原报考职位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分数线和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才可以参加调剂。
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事部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另,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总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事部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事部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事部网站公示。
2008年国家公务员录用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 、此次招考公务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公务员考试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 )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 )现役军人;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 、200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0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 、2006年、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06年、2007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7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工作。
8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8年7 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9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0、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2日至1989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 、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07年10月23日8 :00开始,至2007年11月2 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者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 、报考者以什么方式报名?
200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没有现场报名。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报考者请登录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
进行报名,其中报考海关系统的报考者(不含报考海关总署的报考者)请登录海关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进行报名。
3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
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 )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cer.net)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者报考前,登录人事部网站进行“考生注册”。
注册前,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报考者可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07年11月6 日8 :00之后,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用和上传照片。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无论是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的报考者,都需要登录人事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08年1 月下旬,报考者可以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 、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 、报考者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07年11月2 日24:00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 、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负责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网址请于11月3日之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2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五、关于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附后)。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 、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 、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 、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7年12月9 日。其中,上午9 :00-11 :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 :30进行申论考试。
3 、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08年1 月下旬,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组部、人事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等,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八、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组部、人事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人事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者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 、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由各招录机关确定。报考者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事部网站查询。
5 、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事部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08年2 月15日至3 月15日期间进行。报考者可以到人事部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九、关于调剂
1 、没有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如何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中组部、人事部在人事部网站上公布,面向已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行。
中央机关没有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调剂。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可在报考本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进行公开调剂。
2 、报考者如何申请调剂职位?
需要调剂的职位公布后,各招录机关会公布调剂报名的办法。报考者应当按招录机关公布的办法参加调剂报名。调剂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3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调剂?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
4 、调剂的人选如何产生?
调剂的人选,应当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84216540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具体位置:莲花桥西南角,西客站往西一公里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