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口腔医院挂号须知

时间:2008-06-26 01:32:35 来源:网络 点击:0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门诊挂号时必须主动出示《北京市民卡》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施行实名制挂号并建立大病历(2.00元),否则,视您为非医保自费病人。

本院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各科室均可为参保人员服务。您的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药费均采用现金结算,回区县医保中心报销。

本院实行计算机挂号,程序如下:

1.初诊病人,首先购买病历本(每册0.5元),填写好姓名、性别、年龄后再挂号。

2.复诊病人,持病历本或病历证(已写好姓名、性别、年龄)直接挂号。

3.挂号条为二联式,左联作为就诊凭证看病时交给医生;右联为交费凭证,当您去收费处交付医药费用时交给收费员,以便录入您的就诊号,核对您的姓名、性别、年龄。

预约挂号

《健康卡电话挂号与信息服务》,购买健康卡及用户手册持身份证到商业银行办理“京卡(储蓄卡)”,之后拨打010-96169- 6,根据语音提示键入数字,即可挂到未来1-3天各科的专家号、特色门诊号和普通门诊号。现场即时挂号:在挂号窗口挂号。按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现场即时挂号或预约后取号时,需交验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介绍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