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
【实施日期】2004/11/22【颁布单位】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失效日期】
《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
(2004年--2008年)
良好的城市环境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必要条件,也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的城市环境与举办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到2008年,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环境建设工作,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提高首都市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此,编制本规划。
一、城市环境建设的主旨
(一)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北京奥运理念
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将使世界人民进一步了解中国、使中国进一步走向世界。要弘扬和平、友谊、进步的奥林匹克精神,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为成功举办奥运盛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给世界人民留下美好的印象。
(二)展现现代化进程中的北京形象
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主题,既要体现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又要体现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成果;既要体现北京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崭新形象,又要体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古都风貌;既要体现北京市民昂扬向上的时代精神,又要体现首善之区的道德风尚。
(三)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把举办奥运会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奥运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对城市环境的需求,让市民在环境整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体现朴素大方自然和谐的城市环境风格
城市环境建设要坚持简约,力避繁杂;坚持朴素,力避铺张;坚持实用,力避浮华;坚持自然,力避造作;坚持和谐,力避纷乱。实现美学价值和实用功能的统一,使北京的城市风格既充满新鲜活力,又保持庄重大气,与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的地位相适应,与首都的国际化形象相一致,与古都风貌相协调。
二、城市环境建设的目标
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全面推进城市环境建设工作,争取用3年多时间,基本解决城市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展现城市环境的崭新面貌,创造与北京奥运盛会相匹配的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
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是城八区及14个卫星城。重点是:
大街100条。包括城市交通主要干道、联络线、快速路、奥运会比赛途经沿线,繁华商业街等。
地区50个。包括首都机场、火车站、城市交通枢纽,主要政治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及宾馆饭店。
奥运场馆及区域16个。包括奥运比赛场馆、训练场馆、奥运相关人员驻地及周边地区。
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62个。
进京国道15条、进京铁道6条及河道16条。
四、城市环境建设的内容
城市环境建设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改造城市村庄
──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八区范围内现有的200多个城市村庄的整治任务。
──优先安排奥运场馆及区域周边城市村庄的整治工作,2006年底前完成。
──拆除城市村庄内违法建设和逾期临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社会管理。
──在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市政道路、绿地、生活服务设施及城市避险场所,形成一批多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
(二)拆除违法建设
──在市区、边缘集团、卫星城和中心镇建成区范围内,2005年底前拆除所有影响城市规划、破坏城市景观的逾期临时建筑,2007年底前全面清理、拆除历史遗留的市政代征地和绿化用地地上建(构)筑物,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基本实现无违法建设目标。
──严格遏制新建违法建设,将奥运场馆及区域、待开发建设地区、老旧居民小区、铁路沿线、河湖沿岸地区作为查处新建违法建设的重点地区。
──严格控制奥运场馆及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审批,保证在奥运会举办时这些地区环境整洁有序。
──结合拆除违法建设,对1980年前建设投入使用的1500余个老旧居住小区进行整治。
(三)整治广告牌匾
──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
──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城市交通、公共安全以及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
──拆除机场路、奥运场馆及区域周边地区、主要政治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现有户外广告。
──拆除居住建筑上的户外广告。
──查处出现空置、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户外广告。
──查处乱贴乱挂广告条幅,乱竖乱摆广告牌匾。
──查处污损、断亮、缺损的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装置。
──纠正内容不健康、用字不规范的广告。
(四)治理街头顽症
──清除非法小广告,依法查处制作、散发小广告当事人,在适当地区设置公共广告栏并加强管理。
──清除暴露垃圾,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及铁道、国道、河道周边的垃圾密闭收集及清运工作。
──彻底清理主要街道、重点地区、重要旅游风景名胜区的"白色污染",动员全社会使用环保包装。
(五)规范环境秩序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厉查处在公共场所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吊挂、乱堆乱放等行为。
──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查处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体育场馆周边等地区的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不法行为。查处黑出租、黑导游。
──严厉打击制作贩卖盗版光盘、非法出版物、假文凭、假证件、假发票等非法行为。
──严厉查处露天烧烤、非法大排档、非法洗车、占道修车、占道餐饮摊点。
──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章,整顿停车秩序,查处乱停车辆,纠正行人违章行为。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六)清洁建筑墙体
──统一对主要大街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保持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和完好。
──清除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堆放物品和积存垃圾,规范阳台和窗外护栏设置,拆除私自搭建的鸽舍及其他非法搭建物。
──完成部分主要大街临街的多层楼房"平改坡"及外立面景观改造工作。
(七)美化城市景观
──对主要大街进行绿化改造,在有条件的墙体、屋顶、立交桥进行立体绿化。倡导居民绿化阳台,实行拆墙透绿。
──在主要道路及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体现奥运主题的建筑小品、雕塑、花坛等景观。
──搞好主要大街、重点地区、奥运场馆及区域、主要进京入口等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夜景照明体系,展现北京夜景庄重、恢宏、亮丽的独特风格。
──治理污染严重的16条河道,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形成环城景观水系。
(八)开展净空行动
──规划市区道路用地范围内不再新建架空线。
──实施规划市区内道路改、扩建及大修工程的同时,原有架空线必须随道路工程入地。
──及时清理地面及建筑物屋顶各种废弃缆线,清除各类废弃线杆。
──拆除规划市区内的废弃烟囱。
(九)完善道路设施
──在重要区域、道路、场所设置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指路标识及提示标识。
──设置充足的无障碍设施、盲道,并保持畅通。
──按照二类以上标准改造现有公共厕所,经营服务性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对外开放。
──检查、维护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使其整洁、完好。
──检查、维护道路路面、人行步道及其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保持有效、平整、整洁、完好。
──规范施工工地围挡,做好施工现场降尘及噪音防治工作。
(十)美化车容车貌
──根据安全、美观、实用的原则确定北京出租汽车车型及车身颜色。保持出租汽车车厢、车身整洁。
──公交车辆及其他机动车应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公交车的广告设置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增加环保型车辆,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
五、时间安排
从2004年到2008年分为四个阶段安排:
2004年,为制定规划及启动阶段。完成总体规划、分项实施计划的制定工作,开始启动各项工作。
2005年-2006年,为集中建设阶段。集中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7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全面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2008年,为奥运环境布置阶段。做好奥运环境布置及城市绿化、美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步调。市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全市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确定每年重点项目及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由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效果及城市景观建设由市政府组织规划设计。实行专业设计、群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区县、街乡要做好本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市民认识到环境建设对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大意义,广泛参与到环境建设中来,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秩序。通过举办奥运会,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修养和环境意识。
(四)完善法规政策
适应举办奥运会的要求,加快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使环境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规规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建设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提高管理的力度、效率和规范程度。
(五)落实经费预算
市、区政府在今后几年要加大对环境建设的经费投入。要制定相关政策,广开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环境建设。对经费的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使其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