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院崩盘揭“租牌”办学内幕(图)

时间:2008-04-20 10:35:49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0

涉嫌出租办学资质

在陈德福就京城学院事件写给教委的一份说明中,陈德福称,根据他和法政集团的合同,双方合作办学,法政集团出学校的品牌,并按每个学生收取500元作为补偿,其他办学经费和办学管理由陈德福负责。

“一般来说,如果具备两点,就基本可以认定属于出租办学资质,一是办学资质的所有者从中获利,二是其不参与学校的管理。”北京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王文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政集团和陈德福的“合作”,显然已经具备了这两个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

记者调查中发现,陈德福是“租用”京城学院的牌子办学,在京城学院的老师中,已经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据一位老师透露,陈德福与法政集团的合作是一拍即合。根据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如果一年不招生,就会被取消办学资格,而陈德福的长城培训学校近两年也不太景气,想要在民办高校赚一笔。双方正好各取所需。

对此,法政集团张小勇承认,在与陈德福合作之前,京城学院确实停过一段时间没有招生,“执照放着也是放着。但我们选择和陈德福合作,更看重的还是他的资历,他办了多年的长城计算机学校,我们相信他在办学方面的能力”。

不过,最终,法政集团接了一个烫手山芋,同时受牵连的还有400余名刚刚开始大学生活的学生。

认定和监管存难度

事实上,在陈德福接手京城学院之前,京城学院已经几易其主。

据记者调查,京城学院是1994年经北京市成人教育局批准,由北京高等学校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高等学校。1999年9月,北 京高校老教育工作者协会与北京法政实业总公司签署了合作举办北京京城学院的协议,法政集团成为京城学院的举办者。2002年左右,一家名为“牛津—剑桥高 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也曾成为京城学院的举办者,此后,根据市教委的一份文件显示,2004年10月29日,京城学院举办者又由该公司变更为北京法政集团 有限公司。

“一些学校名义上是联合办学,实质干的是出租办学资质的事情。这种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北京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王文源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分析,目前,一方面北京的民办高校数量相对比较多,而另一方面,市教委对民办高校的审批标准很高,因此,一些想要办学又达不到资质的人就花钱买牌子。

据王文源介绍,目前以合作办学名义出租办学资质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还是一个模糊地带,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上也存在一定难度。主要的问题在于,如何认定是出租办学资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

记者查阅了目前我国对民办教育进行规范的主要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本市刚刚 在11月3日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在这三份政府文件中,均未对如何认定“以合作办学为名出租教学资质”以及如何处置这 种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王文源认为,教育不是简单的商业活动,国家规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进行资质审批,就是为了严把入口关,而出租办学资质的行为,会使教委丧失这种监控能力,埋下隐患。

据记者了解,目前本市正在组织民办高校的检查,以合作办学为名出租办学资质的行为是检查的重点之一。市教委表示,民办高校确实有需要规范的地方,目前教委正在抓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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