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bao_gf 发表于 2005-12-7 12:07:24

应该把虚假的允许结婚的条件写明,哈哈!

一本 发表于 2005-12-7 14:41:41

虚假的连男女都分不清楚了 那就不好了 呵呵~~

我就叫小猪 发表于 2006-3-8 14:50:21

我应征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本 at 2005-12-3 22:25:
我已经改条件了

要求如下:
中国人,年龄 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单身,没有男朋友,
这条吗?应该不符合要求。咱有男朋友

不缺胳膊少腿,身体健康,身高 多少都可以,体重 看着顺眼就行,
绝对符合要求,头像就是最好的证明


适中或者稍白一点好最好,不无理取闹,
强人所难,555555……


有无自己的交通工具无所谓,脚和自行车既可,
偶尔喜欢出门伸手


居住在哪里都好,家里有自己的电脑宽带上网,

这点嘛,反正就是那样呗。

综上所述,本人比较符合条件。你看成不?

狗儿 发表于 2006-3-8 15:35:48

这段婚姻酝酿了四个月之久,祝福~

lili 发表于 2006-3-8 15:37:09

好老的帖子啊
浮出水面

··············

游回北极的鱼 发表于 2006-3-8 20:01:12

征了这么长时间没有征到

干脆还是回家种地去吧

呵呵...

我就叫小猪 发表于 2006-3-8 23:04:38

我应征,我应征,过今天就不征了

游回北极的鱼 发表于 2006-3-8 23:08:33

楼上的真会应征

我真佩服你

留个电话交个朋友吧

呵呵.....

我就叫小猪 发表于 2006-3-8 23:10:08

群里找到我就可以

游回北极的鱼 发表于 2006-3-8 23:10:57

.......

玩捉迷藏吗

呵呵...

我最爱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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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征婚喽 大家都回家拿户口本去呦(已更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