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数点 发表于 2005-11-29 18:29:15

肯定练过健美:)

一本 发表于 2005-12-2 01:46:42

这么多不符合条件的呀 那我还是改改吧 几率会大点

达芙妮 发表于 2005-12-2 16:56:13

这没法符啊。。。

貳十七筆劃 发表于 2005-12-3 10:39:04

#13

这没法符啊。。。

小米我帮你答下....哈哈..

要求如下:
中国人,年龄在21岁以上
这个你不行,你未成年...不符合....

不缺胳膊少腿,身体健康,身高168以上,体重90~110斤内,
身高不符合,体重到是符合....哈哈

适中或者稍白一点好,不无理取闹,
我看你也不白......不符合..

有无自己的交通工具无所谓,脚和自行车就可,
这个小米符合,你不是有一辆三轮吗......哈哈..

小米的条件.......哈哈......该符合的不符合......

达芙妮 发表于 2005-12-3 15:37:06

我晕...我会你诅咒的...

[ Last edited by 达芙妮 on 2005-12-3 at 15:38 ]

达芙妮 发表于 2005-12-3 15:39:34

你个臭笔划...我要把你的手机号码写满整个北京城的外墙上...然后后面加办证两字.

脱水的鱼 发表于 2005-12-3 15:41:30

哈哈哈哈~~~~~~~~~笑翻我哒~妈妈耶!

笔画,你强!我都不敢这样说她。。。。你完了。。。。

貳十七筆劃 发表于 2005-12-3 15:43:46

你个臭笔划...我要把你的手机号码写满整个北京城的外墙上...然后后面加办证两字.

你这招也太毒了吧......怕了你了...

一本 发表于 2005-12-3 22:25:18

我已经改条件了

要求如下:
中国人,年龄 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单身,没有男朋友,
不缺胳膊少腿,身体健康,身高 多少都可以,体重 看着顺眼就行,
适中或者稍白一点好最好,不无理取闹,
有无自己的交通工具无所谓,脚和自行车既可,
居住在哪里都好,家里有自己的电脑宽带上网,

戒指诺百年 发表于 2005-12-4 14:29:02

来的人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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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征婚喽 大家都回家拿户口本去呦(已更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