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交管局详解大货车市内禁行规定细则

时间:2012-09-10 21:44:33 来源:人民网 点击:0

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 刘兰) 记者从北京交管局官方网站获悉,今天起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货车进入禁限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执法管理力度,对驾驶大货车“闯禁行”行为将增加记3分的处罚,同一驾驶人一年内4次受到这种处罚的,将依法扣留驾驶证。具体细则如下:

1、货车行驶禁限行规定

北京市关于货车的禁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四环路(含)以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但为北京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在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后,准许每天0时至6时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三)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关于其他具体路段对货车的禁限措施,警方表示,将在四环路、五环路的所有入口,以及连接环路的所有道路上进入环路内部方向,均设置了禁止货车驶入标志,告知货车驾驶员前方为货车禁限行区域。关于其他具体路段对货车的禁限措施,以交通标志为准。

2、外省市载客汽车行驶禁限行规定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

(二)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工作日9时至17时,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的轮换方式执行。

3、摩托车在本市行驶禁限行规定

本市关于摩托车的禁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和外省市摩托车行驶。

关于其他具体路段对摩托车的禁限措施,以交通标志为准。

4、长安街禁限行规定

本市关于长安街的禁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国贸桥)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长安街及延长线(木樨地路口至国贸桥),8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

(三)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旅行车(1.6L(含)以上9座(含)以下绿色环保车除外)通行;

(四)7时至20时,1000ml排量以下的小轿车禁止在最内侧第一条车道行驶。

长安街其他禁限行措施以交通标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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