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养路费的相关详细情况

时间:2009-07-17 00:32:56 来源:网络 点击:0

关于退养路费的相关情况:

退养路费时间:2009年4月16日开始。

因为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以及奥运后每周停驶一天的相关规定,政府会给相关的车主进行养路费返还,退养路费是从4月16日开始。

下面介绍几个有关此次退养路费的相关问题,或许就有您想知道的关于退养路费的事情。

本次退养路费所对应的是已缴纳养路费返还应减征的养路费,其范围包括:

1.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停驶的黄标车和7月20日至9月20日按尾号分单双号行驶的机动车返还应减征的3个月养路费返还;

2.2008年10月1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按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机动车,应减征的1个月养路费返还;但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初领牌照的机动车,只对12月份已缴纳的养路费返还;

3.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初领牌照的机动车,因缴纳养路费时已减征应减征的养路费或未受单双号行驶限制,只对因每周停驶一天而应减征的养路费返还。

据悉,本次退养路费将向车主返还养路费合计15.18亿元,涉及车辆近270万辆。确实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

本次退养路费将会分成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个阶段为集中退养路费,从4月15日到4月30日,交通路政部门对个人机动车通过工商银行进行自动转账。第二个阶段为人工受理退养路费,从5月4日到9月30日,路政局养路费征稽机构按照车牌尾号分阶段为车主进行养路费返还。两阶段均通过银行转账进行退养路费活动,不返还现金。

第一阶段退养路费主要针对持有牡丹交通卡的机动车所有人,且同一户名下不超过两辆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无需提供任何手续,即可将养路费返还金额直接转账至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牡丹交通卡账户,这也是此次退养路费最简便的方式;

第二阶段退养路费针对于未能通过银行转账返还的个人、单位,以及同一名下拥有多辆机动车的车辆所有人。需要办理退养路费的私家车车主办理养路费返还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第二代身份证、工商银行卡、机动车行驶证及本人签字原件和注明联系电话证件复印件,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返还手续。

以上就是将在近期进行的退养路费活动的相关情况和养路费返还的有关问题,如果有什么关于退养路费方面的疑问,可于2009年5月15日后登录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查询网站(www.ylfzhj.bj.cn)查询到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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