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首套房契税降低

时间:2009-07-17 00:33:14 来源:网络 点击:0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条“新政”,无论是对进入冬季的房地产市场,还是攥着钱袋的市场观望者都是一条重大“利好”。

几项税费同时下调,给购房人带来了不小的实惠。如果个人首次购买一套不足90平方米,售价为100万元的普通住房,原先需要缴纳两项税费,分别是成交价格乘以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计算下来税费总计1.55万元。而新政策出台之后,契税降为1%,印花税免征,则税费变为1万元。买房者可以省下5500元的税费。

而对于卖房者来说,原先出售一套住房需要缴纳的四项税费分别是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按照新规,其中两项的税率有所下调:印花税由原来的0.05%变为零,而1%的土地增值税也随之取消。

这样算来,如果卖房者出售一套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住房,则需要缴纳的税费金额比原先减少了1.05%,也就是1.05万元。相比之下,卖房者从此次税率下调中获得的“实惠”更多。相比之下,卖房者从此次税率下调中获得的“实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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