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专家看楼市拐点论 房价非降不可违背规律

时间:2008-04-03 22:59:46 来源:网络 点击:0

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不打折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并分层次提出了住房保障的具体要求。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保障功能”日益凸显,千百万住房困难家庭翘首以盼。

早在2005年4月,在国务院出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中,就明确提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青联常委杜梅说,应该看到,部分城市房价涨幅已出现趋缓迹象,因为宏观调控的因素,房价涨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加快了步伐。另一方面,不能忽视的是2007年全年上涨势头依然较猛,与此同时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比例还在逐年下降,但少有地方政府被“问责”。问责制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政府的住房社会保障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快速增长,把住宅与房地产业当做拉动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只重视房地产的商品属性,而忽视住房的保障品属性。”赖明委员说。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防止各地住房保障政策落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要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住房保障工作不力或者失职渎职者追查责任。赖明委员认为,应改革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将“住房保障责任”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引导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片面追求GDP政绩、把房地产单纯作为拉动经济手段的观念。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说,目前“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正在前期的讨论过程中,这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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