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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19: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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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嫁给陌生人!!
一年前,我失恋了。相交8年的男友雨亭为了他的美好前途,投入了老板女儿的怀抱,全然不顾正兴高采烈地准备婚事的我和我年迈的父母!我心灰意冷,我孤独无助,下班后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上网。我对爱情已经失去了信心。
8年的感情都会变质,相比之下,互联网是安全的,屏幕背后的是好人是坏人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他不会从屏幕后面跳出来伤害你。
我和致军那时每天都通一封E-mail,他北京,是一家报社的编辑,闲来无事,我就写点散文、小诗什么的,常常往他们的报社投稿,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致军是个务实的人,他给我的邮件总是言简意赅。起初他只是通知我,稿件被刊用了,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说点题外的话。一句、两名、一天、两天...淡淡的却又实实在在的,日子就这么在我和致军平淡却频繁的电子邮件中度过了。
我从没有问过致军的个人背景,他长什么样,有没有结婚,什么学校毕业的,我全都一无所知。对我来说,网络就是网络,把网络的虚拟和现实生活连接起来,结果只会失望后悔。
致军问过我的电话,我在那一刻大为动摇。也许打个电话、几句问候,会让人温暖,可是我的理智在阻挠着我。毕竟分隔在两地,就这么淡淡牵挂着或许是最好的方法吧。致军是善解人意的,后来虽然我给了他号码,他却不曾用过。日子临近情人节,这是一年中最冷的日子。把情人节定在这一天是因为情人能给彼此带来温暖,可又有多少颗受伤的心在这一天暗暗抽痛,犹如阴天发作的刀伤,撕裂般地无法忍受。
很意外的,我收到了前男友雨亭的电话。“小黛,我其实一直想念你!”“那她...”我犹疑地问。“她很好啊,可是,你知道的,我并不爱她,我爱的一直是你。
我这么做也是没办法,男人要成功不容易,对吗,小黛,后天就是情人节,我想问你,愿意做我的情人吗?我可以像以前一样,带你吃大餐,帮你买...”我挂上了电话,不想再让他污浊的话玷污了我的耳朵。很奇怪,相处8年竟不知雨亭是个如此庸俗的男人,那个记忆中总是腼腆地向我笑着的男孩,难道就是刚才那个有了爱人还要情人的家伙吗?
离情人节还有两天,雨亭并没有放弃希望,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来骚扰我。问一些无聊的问题,现在我才发现,我与雨亭交往了8年,仿佛象陌生人一样,全然不了解他。
“是的,我现在正和一个人天天通E-mail。我想这会是一生一世永恒的感情...”“男人才不会这样想呢!”雨亭说,“男人宁可要几个小时的激情,也不要一辈子的温情。”我想起《聊斋志异》里那个救了仙女的书生,当仙女为了报恩,让他在6年的夫妻和一辈子的朋友中选择时,书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6年。
真的是这样吗?男人真的是如此现实吗?晚上我写信把这件事告诉了致军,致军很快就回了信。“男人不都是一样的,男人之前的差异不比男女之间的差异小。感情不管是一生一世,还是瞬间,重要的是否是真情。能一生一世固然好,可有时单凭人的能力无法做到一生一世,那么一瞬间的真情或许也会让一个人温暖一辈子,回忆一辈子”
致军的解释真好,我很快忘了雨亭给我带来的烦恼和不快。
终于到了情人节的这一天,玫瑰花的价钱陡涨,乐坏了卖花人,忙死了情人们。大街上成了玫瑰花的海洋,酒吧、夜总会成了情人的天堂。而我却决定一个人躲在办公室里加班!下班的时候,电话铃忽然响起,我有点茫然地拎起听筒,听筒里那一方传来陌生而低沉的男声,“小黛,我是致军,我现在在你办公楼下的金属雕像前,我会在那里等你20分钟,我穿着黑风衣、黑裤子,戴眼镜。如果你看到我后觉得不能接受,那就不要认我,你们大楼里进进出出的人这么多,我不会知道哪个是你。”
很多年来不曾有过心跳,刹那间从死了的心房里开始了巨烈的跳动,血压上升到了不正常的位置,我急急地推开窗户。见广场上站着不少等自己女朋友欢度情人节的男孩,然而,我还是一眼认出了致军。 21.我着意打扮了一下,走出大楼,向他走了过去,我们的目光相遇,如闪电一般,我忽然感觉我们似乎是认识了多年的朋友,或是为了我们前世的践约,他站在那里,投来温暖一笑。
“嗨!”他说。“嗨!”我也说。
我们开始漫无目的地穿行在大街里,路边不时有小孩向我们兜售玫瑰。
“你想要玫瑰吗?”他忽然问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看着目光炯炯的他,我感觉自己一定脸红得像个傻瓜。“我不怎么喜欢玫瑰,”致军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我不会用如此容易凋谢的东西来向你求婚。”
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大了眼睛看着致军。呆了半晌,我问致军,“今天是愚人节吗?”他哈哈大笑。
“到北京来吧。”致军说。我有点不知所云地看着他。“小傻瓜,我的意思是,嫁给我,好不好?”天!我在心里惊呼一声,满脸通红。“小黛,你不适合这个城市,虽然我是第一次来你们这座城市,可是我已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城市的商业味太浓,迟早会伤害你的。”致军诚恳地看着我说。
致军是对的,这是个商业气息无比浓烈的城市,连爱情都能成为交换事业的砝码,太多无爱的婚姻缔造出无数个婚外的情人,而有了这些数目众多的情人,这个城市的情人节总是特别热闹,大家互送玫瑰,缅怀早已失落的纯真和刻意去追求那种时髦的浪漫。
是的,我要离开这个城市。我鼓起勇气,用一根手指拉起致军的手,我看到致军的眼睛一亮。
“你喜欢冒险吗?”致军问我。“想不想和一个陌生人共度一生?”我点点头,其实哪段婚姻不是在冒险,在这个每分每秒都在变的都市里,谁又能真正了解谁的想法,我和雨亭相交了8年也不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我和他结婚,亦等同嫁给一个陌生人啊。
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致军告诉我,他曾经有过一个交往了6年的女友,两年前她终于抛下他飞奔向大洋的彼岸...“什么也没有留下,你信不信?因为她不喜欢照相,我连她的相片也没有一张,只有多年前的毕业照上有个被人挡住一半脸的影像,现在怎么看都像个陌生人。”致军有点自我解嘲似的笑了。我把他的手握得更紧。
3个月后,我和致军登记结婚了。我们暂时分居两地,只等我的合同一满,就马上飞到北京和他团聚。我此刻正凑合着学做致军爱吃的猪肉炖粉条和葱爆羊肉,这菜吃起来很香....很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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