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原东城区人民法院与原崇文区人民法院被撤销,成立新的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面积41.84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86.5万人,现有南北两个办公区,分别位于东城区永外定安里10号与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东城法院现有各类人员560人,全院在编干警428人,其中审判员130人,助理审判员116人。东城法院主要受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识产权和执行案件,年均收案量在23000件至25000件左右,结案率95%以上。
机构设置
业务庭15个,分别是:
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涉及物权、建设工程合同等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人格权、名誉权及合同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商事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商事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第五庭,负责审理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以外的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民事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第六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析产纠纷。
民事审判第七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劳动争议案件。
立案一庭,负责本院(北区)立案审查、诉讼保全等工作。
立案二庭,负责本院(南区)立案审查、诉讼保全等工作。
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行政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审判监督庭,负责审查处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执行局,负责办理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裁定执行事项等工作。
综合部门8个,分别是:
办公室,负责会务、档案、接待、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财务等工作。
政治处,负责干部人事、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党、团、工会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研究室,负责调研、宣传、统计、信息、刊物等工作。
信访办公室,负责涉诉信访接待、排查、协调处理等工作。
审判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来访接待、案件查询、诉讼引导、办理旁听、阅卷手续等工作。
法警大队,负责本院各项警务工作、法警管理和车辆保障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各项后勤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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