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daniel 发表于 2006-3-10 10:27:23

2月27日,永恒的灰色!

人生如梦,27日的前天还在讨论一起租房子,找什么样的房子?什么时候接她的父母来京住。2月27日,这一天,所有的一切都崩塌了。27日,我跟她正式分手!我,失恋了!
速度真的很快!惊人!所有的朋友都以为我在开玩笑。毕竟在一起也有1年半多了。她还去过我家。我父母还对她满意。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成了泡影。分手时,一种心悸的伤恸之外,是莫名的轻松。谈了一年多,吵了一年多。也许是我对她纵容得太厉害,也许是她对我的期望太,我们曾经有两次几近分手的边缘。但是,这一次,我,一个山东男人,流泪了,我从心底里清楚的知道。我们,缘分,尽了……
第一次恋爱,曾经两次竭力的挽留,但是还是失败告终。也许就如朋友所说,勉强就是失败的开始。曾经太天真,我以为能改变她的性格,改变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让我们的想法和价值观,世界观能够融合。但是,我原来是这么的天真。
经过十天的挣扎,我终于从失恋的泥淖里面迈出了一小步。对她,也许还有爱吧,也许已经没有。但是,我明白了很多东西,可惜,人总是等到自己遍体鳞伤才能学会一些东西。
慢慢地我会好起来,毕竟我总感觉我跟她在一起时并没有付出全部的感情,也许这也是我们恋爱失败的一个原因。因为她的个人主义,因为她从不考虑你的感受,因为她可以肆意的伤害你的自尊和心灵,然后就简单地说一句:“对不起”我也知道她是无心的,但,这又能如何?!所以,我真的是不敢把我的感情就此孤注一掷。我是真的心累了,我明白了我不是太阳,我明白了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正如她说的,我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好男人,但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心理都没有成熟到可以包容这一切伤害的程度!我们的很多观点都不一样。几乎所有的事我们都有分歧,都要吵架。我们冷静地选择了分手。在2006年2月27日这一天,在上午,在我们已经找好了房子并交给了别人订金之后,我们分手了。感谢我们作出了这个如此明智的选择!
衷心的希望她能找到能够真正懂她呵护她的男人!再见了,我的初恋女友!
我相信,命运始终与我同在!失之东隅,得之桑榆!
明天会更好!

糖醋里脊 发表于 2006-3-10 10:55:00

摸摸你的胸口,
还疼么?
如果疼,
证明你的爱还在
你只是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
并没有失去你的爱.

有人问,爱的反义词是什么?
有人说是恨.
我认为是遗忘.没有爱,没有恨.
让时间去抚平你的伤口.
忘记了........................

小夏的回忆 发表于 2006-3-10 13:06:19

夏夏不懂,夏夏只能说:叔叔你别哭了~

zhaodaniel 发表于 2006-3-10 13:16:03

……,不要叫我叔叔吧,我还不到25!

她还是爱我的,不是她抛弃我,也不是我抛弃她,只是,两个人实在是有太多的无奈,我不能再受伤,可惜她不能做到不伤害我!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她求我原谅她对我的伤害,我原谅了她,但是我做不到接受她!
时间会冲淡一切。也许3个月也许半年,生活就会不一样了!

小夏的回忆 发表于 2006-3-10 13:26:44

那也是叔叔~哈哈
夏夏从来都不哭,医生老伤害夏夏,打针的时候特疼特疼的,夏夏最近两年都不哭了,就是瘪瘪嘴,所以叔叔你也不能哭,瘪瘪嘴算了,跟夏夏学,爸爸会给买阿拉蕾的!

zhaodaniel 发表于 2006-3-10 13:30:24

……,都被你叫老了,呵呵!PS; 什么是阿拉蕾呢?

小夏的回忆 发表于 2006-3-10 13:36:39

.........还说不是叔叔,连阿拉蕾都不知道~

不会起名字 发表于 2006-3-10 13:57:39

2月27日,你终于有权利换女朋友了,祝贺!

zhaodaniel 发表于 2006-3-10 14:01:47

只能说:你说的是大实话!

未来的未来 发表于 2006-3-10 16:05:42

这样可以换种生活方式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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