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十七筆劃
发表于 2005-12-6 12:34:02
假设握住左手的是右手,那么右手就由左手来握哦,如果条件不成立那就换位思考一下。笨人一个,靠。哈哈,让你郁闷一下
你小子还真行,让我郁闷拉....哈哈。.......
樱花乱舞
发表于 2005-12-6 12:36:56
.......=_=
角色转变
发表于 2005-12-6 19:27:44
笔画本来就笨!有什么希奇类。
挖哈哈哈哈。。/。
认错的阿紫
发表于 2005-12-6 19:34:45
哈哈哈哈!这狗真逗!!!
角色转变
发表于 2005-12-6 20:54:03
恩,确实经典,我很喜欢。。嘿嘿
沉醉的红酒瓶
发表于 2005-12-7 14:15:10
刀刀狗蛮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