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11-25 14:27:37

[普]某政府行政大厅里的惊人一幕(组图)

偶然去某政府行政大厅办事,用手机拍得..玩游戏者有,打毛衣者有,看电影者有,聊天者有..就是没有办公的!!...幸福啊...终于知道为什么都想去当公仆了?迟到一次罚0.5元,旷工一次罚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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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草牛 发表于 2007-11-25 19:36:04

唉 这些都是人民的公仆啊 为人民服务的 可是他们有没有最基本的服务意识啊

huanghua581 发表于 2007-11-25 19:47:06

让列宁同志走先 发表于 2007-11-25 21:08:49

几个疑点:
1 从图中无法确认该办公地点为一政府职能机构 倒是可以拼凑出“开展纪律整顿 打造便民超
市”一句 可以理解为方便群众办事把办公区域搞得像超市一样方便 同样也可以从字面意思理解
为这是一个超市
2 从图中无法确认该时间为上班时间 图3远景处有一挂钟 只能勉强辨认 大概是12:35或7:00
如果这2个时间中有一个接近正确时间 那么无论哪个都有可能是休息时间
3 最后2张图 从上下文勉强可以看出所扣的0.5或是1元2元 为从交通补助金中扣除的 至于是否
有其他方面的处分罚款 图中没有体现 想来应该由其他部门按其他规章予以处罚 至于交通补助
中扣除金额的大小 因为我们不知道补助金的数额 所以即可以理解为跟没罚一样 也可以理解为
本身补助金就没多少钱
宗上所述 此图并没有太震撼的证据 如果是楼主自己拍摄的可信度还可以 如果是楼主转来的那
么可信度很低
其实我最想表达的是大家都是成年人 遇到这类事情 还是要先想想 最好不要抱着宁信其有的态

让列宁同志走先 发表于 2007-11-25 21:12:55

哦 看到公务员十不准了 看来很有可能是一政府职能部门 除非这个十不准不是该办公区域拍摄的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11-28 12:39:19

楼上的
那我跟你说件我亲身经历的事吧

本月的某一天,在我经历了千辛万苦,千难万险,千山万水,千重万阻之后
终于把我们公司的营业地址做完了变更
其中的详细经历我就不多说了,那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提起来都是泪
就说我做完了变更,终于找到了新组织----**地税局
.............(略去找柜台的经历300字).
终于找到了**税务所,心里这份激动啊...要知道我是在一个多月前,带着领导和同志们的殷切期望,踏上了这条税务变更的征途,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心想着,我终于不辱使命,我终于可以对每天都等着开发票的某某和某某某同事交差了,我不禁得意的笑 我得意的笑
跑题了,
柜台后面那个国家办事人员,即国家公务员,也就是我们交税养着的那帮人中的那一个,一看到我坐过来了.心情顿时D到底,脸也拉下来了,说话态度也没有刚才跟同事那么和蔼可亲了,眼皮子都懒的跟我抬一下,然后用不低的声音说:"真烦!就怕下午来人,真够麻烦的,说着别来别来,又来人了."
你说我当时啥感受?

让列宁同志走先 发表于 2007-11-28 23:35:02

那我也说件我亲身经历的吧
我原来住东直门内 因为盖地铁站就搬迁了 户口本也丢了 换二代身份证的时候我去当地派出所
一警员得知我户口本丢失就不给办理 而且态度越来越差 最后我播打监督热线投诉
最终的结果是该警员向我赔礼道歉并办理了二代身份证
可见遇到态度问题只要我们措施得当 是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的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12-3 18:34:47

回复7楼

先说一句 我住东直门外 :handshake

你也提到了“一警员得知我户口本丢失就不给办理 而且态度越来越差”

只是在你“播打监督热线投诉”之后态度才有所好转

如果这就是你说的“措施得当”,那我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难道那些不是他们份内的职责么?为什么一定要在向上级部门反映之后才做好本来就应该做好的事?我们合法纳税,养的就是这帮蛀虫?到底是谁养活谁?

水墨春秋 发表于 2007-12-3 20:22:35

一面之词,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让列宁同志走先 发表于 2007-12-4 01:40:05

回复 8# 的帖子

所以呀 遇到这类情况更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一则不让自己的合法权利被践踏好心情被破坏 一则要让对方吸取教训不让其怠慢其他人 发牢骚可以让心情舒缓一点 但是对事情本身于事无补
我4楼的回复主要是提醒大家 遇到这类帖子 还是先甄别下 从逻辑上 常识上 人情事理上判断下 我个人总结这些年阅读的此类很多是虚假的 或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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