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布拉庞P
发表于 2007-7-20 21:25:23
恩恩,我请我请,楼上的都有份啊,呵呵。。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7-20 22:11:31
赚了!把时间地点 发到聚会版,你楼上又是主任又是班长,你要是说话不算话。。。。。。。
哼哼!!!
心の送葬曲
发表于 2007-7-20 22:19:21
靠,怎么上来就威胁人家啊,别吓着,欢迎啊~
奶油毛毛虫
发表于 2007-7-20 22:34:04
不请客就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哼
哈喇子就流下来了
布拉布拉庞P
发表于 2007-7-21 01:21:43
恩恩,
以前我是经常去吃,
后来爱上腔骨了去的就少了..
等挨个都认识了拉去一起吃....
浪子孤傲
发表于 2007-7-21 12:51:34
请吃饭一定要带上我哦
浪子孤傲
发表于 2007-7-21 12:52:04
请吃饭一定要带上我哦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7-21 17:03:46
回复楼上:没你事你属于11楼以下了~
回复楼主: 表来这套,还认识以后,你请大家吃饭的时候自然就认识了~~~~
浪子孤傲
发表于 2007-7-21 17:15:40
汗~~
谁规定的11楼下的就不能蹭饭吃了??
不干,我强烈抗议!!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7-21 22:20:29
楼主说的啊 他说楼上的都请嘛~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在11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