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布拉庞P 发表于 2007-7-20 21:25:23

恩恩,我请我请,楼上的都有份啊,呵呵。。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7-20 22:11:31

赚了!把时间地点 发到聚会版,你楼上又是主任又是班长,你要是说话不算话。。。。。。。
哼哼!!!

心の送葬曲 发表于 2007-7-20 22:19:21

靠,怎么上来就威胁人家啊,别吓着,欢迎啊~

奶油毛毛虫 发表于 2007-7-20 22:34:04

不请客就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哈喇子就流下来了

布拉布拉庞P 发表于 2007-7-21 01:21:43

恩恩,
以前我是经常去吃,
后来爱上腔骨了去的就少了..

等挨个都认识了拉去一起吃....

浪子孤傲 发表于 2007-7-21 12:51:34

请吃饭一定要带上我哦

浪子孤傲 发表于 2007-7-21 12:52:04

请吃饭一定要带上我哦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7-21 17:03:46

回复楼上:没你事你属于11楼以下了~

回复楼主: 表来这套,还认识以后,你请大家吃饭的时候自然就认识了~~~~

浪子孤傲 发表于 2007-7-21 17:15:40

汗~~

谁规定的11楼下的就不能蹭饭吃了??

不干,我强烈抗议!!

普納維斯 发表于 2007-7-21 22:20:29

楼主说的啊   他说楼上的都请嘛~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在11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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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报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