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怜的第一次
唉~~~我可怜的第一次就在华联商场前面的马路上没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XXXX编号:第8002302540号
你于2007年6月2日13时20分在朝阳区104号站(地点代码05171351)存在在禁左地点掉头的违法行为(代码811044)
决定对你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本违法行为记0分。
………………………………
唉~~
现在的警察真狠,躲在花丛里,我一个不小心就着了道了…………唉~~
后悔晚已……
[ 本帖最后由 浪子孤傲 于 2007-6-4 11:39 编辑 ] 罚款不记分多快乐的事。 200块钱罚3分么/.
像歌里唱的那样...... 汗~~~
外地证,你说罚分有用吗?
我宁愿他只罚分 呵呵,还好不是被摄像头抓住的。。。。 同情!!!!! 交罚款时那个营业员小姐,看着我的眼神有一股另人琢磨不透的意味……
我还在想莫非那个小妮子看上我了?
后来出了银行,问我哥们才知道,原来被罚的最多的就是我,
跟我一起交罚的几个的哥,最多是交50……
冷汗腾的一下就从额头上冒出来了……
心里那个苦啊……唉~~
郁闷ING……………………
回复 #7 浪子孤傲 的帖子
交罚款时那个营业员小姐,看着我的眼神有一股另人琢磨不透的意味……我还在想莫非那个小妮子看上我了?
原来是---------孔雀开屏呀!!!!!:lol :lol 这就是因祸得福 听说北京本地人就光罚钱
外地就既罚钱又罚分啊:L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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