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鲜虾
发表于 2005-9-22 15:54:39
此话怎讲?
轨迹
发表于 2005-9-22 16:05:43
在不到几分钟的回帖过成中,看出的:你的个性
鲜鲜虾
发表于 2005-9-22 16:07:00
明白了,你指的是那个贴里边的内容吧?
我不是就事而论吗?就不能有点个人想法?
轨迹
发表于 2005-9-22 16:11:45
你的想法,让我感觉有些缺少同情和劝阻哦,我可不希望有人分手啊,
鲜鲜虾
发表于 2005-9-22 16:13:45
照你这么说,我不是害人?而且害大了去了?
相信,楼主他有自己的主见.
别人说的,毕竟是建议,也是别人的一些看法.
怎么处理,是自己的事情.
轨迹
发表于 2005-9-22 16:17:42
是啊,其实你我的看法也都是建议,爱情这东西,你我无法说明,更无法理解,能做的就是...........希望楼主好运啊。
鲜鲜虾
发表于 2005-9-22 16:21:26
那件事算结了,不多争论哈.
哈哈..你去接那个接拢的贴吧.我觉得那个有点意思.
轨迹
发表于 2005-9-22 16:28:01
呵呵 你出的题有点难啊 我接不上了
鲜鲜虾
发表于 2005-9-22 16:31:30
郁闷~~你再想想
轨迹
发表于 2005-9-22 16:35:09
你去看吧,我想出了决世造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