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兴小说-----请支持中篇原创!《蜕变》(三)
二零二年的春天,我从中国最北方的小城,开始往南转移。我决定我的人生第一站就去沈阳。孰不知从那时起,就已经开始了我的漂泊生活。那可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时代,整日里满脑子的乐事,看什么都是开心的。似乎心里暗喜,我终于脱离了学校那帮书呆子团伙,我要成为社会一员了!一副兴冲冲的摸样带着出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上路了!
刚下沈阳火车站,我就开始茫然,因为我不知道这一路上辛苦勾勒出的舅舅的相貌是否贴切,只要贴切我就能被他顺利接回家,不然会很麻烦。记得我三岁的时候见过舅舅一面,但是那时候我并不记事。舅舅当然也见过我一面,他那时候完全记事,应该记得我长什么样。但是我长的太快,现在的我和三岁的我相比,可以说是面目全非。就算他记的再清楚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认出我。
看来我多虑了,一出站口我就一眼认出了舅舅。回去的路上我就一直纳闷儿,总是偷偷的从车镜里瞄上几眼。怎么也判断不出来是什么补品,居然能把五十多岁的舅舅滋的红光满面。除了脑袋上的头发不太茂盛葱郁,其他的和十年前的照片毫无差别。幸亏这样,不然我也不能马上就认出来了。如果等舅舅认我,估计更难,总不至于手里拿个照片去接人吧?感觉总会怪怪的。
我在舅舅家闲了几天,感觉闷的要死,便急着要上班了。本来舅舅让我先玩上个一两个月再工作,看来我是再也闲不下去了。没事情做天天去逛街,可不是我喜欢的差事。我很厌恶满大街的人一个挨着一个,看上去就心急。我走路快,如果我前面有人在悠哉闲逛,挡住我的去路,我就火不打一处来。碰上动作更慢的,我不敢保证我的脚会不会老实的只管迈步,搞不好就不听我使唤的抬起来朝人家屁股踢过去。我感觉自己有时候不大正常,急脾气急的有点过火。为了避免我再去逛街,因为不去逛街我就没有踢人的可能性,所以我必须马上上班。这样对我会安全点,否则我不晓得哪天会被人告一官司。我吵着要上班,舅舅没办法只好应了。
舅舅把我安排在沈阳某机场的一家星级酒店,机场坐落在城市的东郊,离市中心很远。在我看来那是个没轮子的人进不去出不来的地方,我们都被圈在了里面,因为我们都没有轮子。等到休息日的时候,实在憋不住的人就跟着机场的班车出去转转。像我这样连睡觉都懒的翻身的人,最多也就去候机大楼溜溜。来回花不上五分钟,剩下的时间可以全部睡觉。
哦,忘了说那时候我在做什么,我最开始被安排在酒店的中餐厅做服务员,舅舅那时候向我许诺过,说等我熟悉了整个酒店的环境,再找人帮我调换一下部门。我开始的时候还表示认同,后来就耍起了驴脾气,说不要他操心,把我放进酒店就行了,以后是好是坏全是我自己的事,如果我真有能耐我就努力干,自己慢慢往上爬,我真的是狗屎一堆就算真给我找了关系调换了部门,还给舅舅丢脸不是?说句难听的,实在没能耐我就当个服务员算了,凭咱这张脸蛋儿,估计也不能砸到我妈手里!到时候就随便找个能养我的人,嫁掉混口饭吃。舅舅很是高兴,说我有志气就行,那他就依我的,我估计他是只听了前半部分。
有人说要给我介绍一个老乡认识,觉得我在这边未免离家太远会孤单,有个老乡说话会多少会好点。我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的热情,便装做万分感激的样子表示很愿意认识这个人。其实在我心里认识不认识都是一个样子,反正在这个城市里,对我来讲所有人都是陌生的。那我为什么还要故装愿意,万分感激的答应呢?我自己也不清楚。
刚下早班,一回到宿舍我就跟死猪一样砸在了床上,正准备闷头大睡,可恶的汪红丹就来拽我的被角。真搞不懂她怎么那么有精神,在没见到老乡之前我要先说说王红丹这个人。之所以先说她,是因为以后的故事里少不了她,而我们之间有很坚固的友谊,我相信在她看到我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如果发现里面有她,她会觉得我们的伟大友谊是真的,否则将视为假的。这家伙好吃懒做的很,她休班的时候就没见她说过累,相反,每次上班还没到餐厅门口,只听她在后面咿咿呀呀的,不是牙疼就是屁股疼。我记得很清楚,我上班还没几天,就听见她浑身将近几十个地方疼,心想这将是多么大的一个痛苦。
这么好的天儿,在我看来不睡上一大觉真是可惜,但是在她看来,这么好的天儿,看不到一个帅哥真是可惜。总是听她唠叨她妈妈三翻五次的要给她相亲,她也抱着侥幸的心理去看了几次,结果回来的时候都大失所望,人家被他形容的不是长的像豆包就是像土豆,不是像萝卜就是像烙饼。我不知道都是谁教她这么形容人的,但是她就是这么形容人的。有一次形容的连我都听不下去了,比亲眼看见还觉得恶心。从那以后我对她渴望见到帅哥的心理深表同情,不再挖苦她。
下班的同事都在操场上打球,她便也死揪着我出去陪着出去玩。我猜肯定有帅哥,不然凭小丹的惰性,是没有任何人能有那个能耐叫她出去活动活动的,更何况是打球。她那慢动作让人看了跟着着急,只觉得脚痒痒想上去踢一脚,即使真的踢一脚也不能使她快起来。可以想想对我这样的一个急性子是多么大的折磨。呵呵可惜我对帅哥不感兴趣,与其说外面有帅哥,倒不如说外面有个卖小吃的小贩对我有吸引力,所以我宁愿睡觉。
后来她回头就出去买零食了,临走的时候给了我一句:给你介绍老乡你都不给面子,晒着人家真不讲究,爱去不去。只听宿舍的门“乓”的一声就关上了。我知道凭她的小心眼儿肯定是生气了。这可是个很难摆弄的小女人,她跟任何人都合不来,惟独对我特别好。可能两个女人在一起要有个互补吧,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性格倔强刚烈,做什么事情都是雷厉风行,就连走起路来两只脚都很少有一只是在地上的,有时候完全能够腾空而起。她则相反,两只脚如果没全都落稳在地面上,是不会抬起其中一只再迈下一步的。跟小丹逛街是我最头疼的一件事,如果遇见化妆品柜台,那两只脚更像挂了秤砣一样沉的抬不动,而我对这些玩意儿是十窍通九窍----一窍不通!不通我就没耐心看,说实话我对女生喜欢的所有东西都不来电。我经常被小丹骂不是女人,这点只从我穿的衣服就能看出来,全是宽宽大大的休闲服。和她一起出去买衣服经常是逛了一整天一无所获,之所以一无所获,是因为我们都在乎我们之间伟大的友谊,为了这伟大的友谊,她看上的衣服偏要问问我好不好看。我的眼光看她那些很女人的衣服,肯定会摇头否认。而当我兴冲冲的遇到中意的衣服给她示意的时候,她也总是皱眉。这样下来经常是累的快吐血也买不回一件,但是却保留了伟大的友谊。
后来我发现我们偶尔会买回一件来,那肯定是其中有一个人逛累了,便昧着良心说了好看,然后草草买完赶回宿舍。这样未尝不好,因为这种谎话仍旧能保留我们伟大的友谊,何乐不为?
一袋牛肉锅巴把我砸醒了,看她气烘烘的坐在对面的床上磕着瓜子用白眼翻我,活像挂了两个卫生球。我心里暗笑,得意她气不多久,因为我们都是没事瞎闹,从不计愁,也正是这样的原因造就了我们两个成了死党。我闭着眼睛撕来锅巴就吃,味道真是好,白吃的东西,即使不好吃也觉得香,人就是这么怪。
“你选择吧,是去找老乡一起打球还是陪我逛街?”她瞪我,嘴巴不停的磕着。
我的天!我有得选择么?当然是去打球,顺便还可以看看老乡,而逛街对我来说,比看十个长的像烙饼的老乡还痛苦。我嚼着锅巴忽地坐起来,告诉她下楼等我,我洗个脸就来。她笑了笑,顺便抓把瓜子就出去了,得意的样子回头朝我一笑,表示她胜利了一次。我刚想提醒她笑的时候表情别太大,因为脸上的肉又多了,笑起来几乎是个圆,还没来得及说她就蹭出门口了。
哎,说起胖,也难怪,在这里工作是上倒班的。早上九点到次日早上九点,然后休息一天,这一天几乎没什么事情做。累了就回去睡觉,睡醒了吃,吃完了再睡,然后等着第二天上班。餐厅工作是又辛苦又累的,我从小到大都没干过这么辛苦的活儿。刚开始的时候不知躲被窝里哭了多少次,后来我在餐厅干的也算小有名气了,自己觉得甚是得意,也就不觉得怎么累了。人一开心就知道吃睡玩,吃睡玩,活生生的猪日子。可能小丹比我更像猪,我们宿舍只有两层楼,等我洗完脸下去的时候,她刚晃悠到一楼门口。
小丹一边磕着手里的瓜子边和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同事说着话,眼睛笑的眯成了一条缝,那男的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缝附和着她,跟着一起笑。我的天!这人瘦的简直就像根铅笔我心想。尤其那两条腿,我不敢看第二眼,比蚊子的粗不了多少。估计仅凭我这四十多公斤的体重足可以把它们一脚踢断。好象穿越时空隧道刚从旧社会回来的,莫非饱受了多少摧残?笑起来还弯着腰捂着嘴直哆嗦,使我想到了从水里刚蹦出来的烂跳虾,算了算了还是不损人家了,再说就没好听的了。
[ Last edited by 旋涡鸣人 on 2006-12-2 at 08:20 ] 干脆 出本书吧 先送我们看看 ......... 呵呵已阅...不错加分// Originally posted by 旋涡鸣人 at 2006-12-2 08:25:
干脆 出本书吧 先送我们看看 .........
本来是打算的,可是整不完,就奉献一个大家瞧了. 我性格倔强刚烈,做什么事情都是雷厉风行,就连走起路来两只脚都很少有一只是在地上的,有时候完全能够腾空而起。
所以就摔地铁里了???
呵呵 真摔下去也得拽个你。。。 又给你加分啦。。。。真是辛苦 继续你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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